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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1

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市长担任组长,崔述强常务副市长、隋振江副市长、谈绪祥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城乡办、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电影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区政府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集中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制定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城镇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房屋定期体检制度和房屋健康信息监管平台,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提供全市违法建设图斑,为各区排查提供基础数据;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负责自建房违法建设查处、临时建筑治理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工作。

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制定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工作,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宅基地上违法建设查处有关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市城乡办负责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范围内自建房建设管理和监督。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督促落实违法建设查处、临时建筑治理等工作。

市教委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加强自建房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级部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督促指导各区对区级部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用作体育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电影局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市自建房网格化管理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依法查处非备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网络虚假宣传行为。

三、工作机制

(一)协调调度机制。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监督问责机制。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三)信息报送机制。各区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典型经验等方面情况,定期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专家参与机制。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项整治专家团队,对各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同时请专家参与市级抽查,提出专业意见,做好技术支撑。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市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制,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2

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xx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行风建设,强化教辅选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加强领导,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辅材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本生

副组长:李吉义唐世雄刘元娥陈华利

成员:曹高清唐国次蒋平花彭朝辉

唐继武唐烽竣王立雷美云唐艳姣

三、整治措施

广泛宣传发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认识。要将认识统一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xx—20xx年)》、《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xx】8号)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联【XX】8号)及《关于印发》,坚持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开展学校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与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坚持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坚持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结合。

四、整治重点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根据全校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斩断教辅材料订购中学校与教师与书商之间的利益链;二是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现象;三是切实纠正教辅材料订购选用"被自愿"行为,坚决落实学生自愿原则。

五、整治步骤

5月底前重点整治中心学校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6月中旬重点整治村小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整个过程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我校结合县教辅整治工作方案,联系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辅整治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5月11日召开各村小校长会议,宣传发动;5月19日,召开教师大会,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二)集中整改,分类处理。

1、已经购买使用的盗版教辅材料,从学生手中全部收回并向经销商索赔;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的,由当事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学校、年级组班级及教师积极纠正错误,主动将教辅材料折扣款退给学生的,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在整治过程中,顶风违纪或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又不配合整改的,从严查处。

3、 "一教一辅"的现象,从轻处理;"一教多辅"的现象要严肃查处

4、家长选代表与书商沟通,协商,学校,教师没有参与,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的教辅,充分尊重学生或家长的意见,不得强制性收缴。

(三)专项督察,全面规范

我校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整治的成果,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采取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责任状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形式,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同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4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xx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

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滑坡,井下现场脏乱、管理混乱现象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结合《六师五家渠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意识,对公司范围内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要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新的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基础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规规定为依据,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为主线,围绕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各系统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面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

(一)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查各项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散漫作风。

(二)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主管部室认真考核排查,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动态达标意识不强、考核流于形式、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三)对照标准严查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严查各级领导下井值班、跟班、带班,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尽责履职情况。

(四)重点结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规定,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不足及各类隐患,并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

三、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区队、部室全面自查整改,职能部室监督督促,公司组织抽查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3日至6月10日)。由各区队、各部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排查本区队、部室所辖区域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在6月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安检部。

第二阶段:公司组织职能部室验收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20日)。公司安检部依据此方案内容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大黄山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专业必须按照“五到位”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30日)。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部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安检部、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机械办、企管部、劳资部、调度室组成

职责权限

组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及督导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各专业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专业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通风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风系统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生产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掘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械化办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机电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系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安检部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调度室负责质量标准化调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四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卫生、《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企管部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一条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及治理。

五、工作要求

公司各单位、部室、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隐患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切实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6

为深刻汲取“4·29”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__〕22号)及《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的要求,为全面开展富民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迅速的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彻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保障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自建房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防止政策简单化,一刀切。

2、明确主体,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各镇(街道)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压实“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机制,县级部门、各镇(街道)承担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3、全面动员,群防群治。县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社区(村组)纵向要全面动员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横向要全面宣传动员到位。广泛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排查整治。

4、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过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自查,县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核查和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况,从快从严处置隐患,加强监管,督导检查,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分类处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6、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县级工作协调统筹机制,形成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场地经营许可等全过程、全链条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镇(街道)属地责任,形成联动机制。

(三)目标任务。

自20__年5月开始,启动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攻坚”行动。20__年8月中旬前,取得明显进展,对经营性自建房的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20__年6月底前,通过安全鉴定、分类整治,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并建立起城乡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迅速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以及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富民县自建房粗放发展,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隐患较多、存在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实际,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百日攻坚。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专家评估。成立专家技术团队,全程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评估、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技术团队以社区、村为单位实行责任包干,按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和《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对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类,出具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安全隐患评估分为3类: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挂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挂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挂蓝牌警示。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并进行现场挂牌警示,专家技术团队对自建房安全隐患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负责,做到应查尽查。对被挂牌警示的自建房,要组织力量开展安全鉴定。

(四)排查范围。基于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和数据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对农村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开展排查。

1、突出重点区域。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综合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建大项目周边、地势低洼、靠山临河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农家乐、宾馆、饭店、民宿、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电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疫病集中隔离、社区办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等人员聚集、多种风险交织叠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点房屋。聚焦富民县城中村90年代以前建成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和突出火灾风险隐患的自建房。

4、严查审批程序。房屋建设无正式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类经营性自建房未经安全性审查、未经经营许可、证照不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虚假等情况。

5、核查实体安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面积,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受损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明显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建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等情况。

6、查实消防安全。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装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餐饮企业等未安装燃气泄漏截断报警装置;燃气管网老化、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实等情况。

(五)分类整治。坚持依法整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排查组排查责任、专家组技术责任、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房屋安全第一责任,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3个方面,全面开展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隐患处置及时、科学、合理。

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通过整体拆除、局部拆除、修缮加固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2、对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等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主体结构局部破坏、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等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要采取加固、改造、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结构轻微受损、占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要采取修缮加固、增设防火分隔、清理疏散通道、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立查立改,坚决防范重大房屋倒塌事故和火灾事故。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3、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自建房,要根据鉴定结果,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针对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对房屋开展动态应急安全评估,制定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

4、对居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没有其他居所的情况,可统筹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针对属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启动拆迁改造的自建房,要立即动员居民搬离,做好房屋调查和资料保全,拆除相应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统一做好后续安置补偿工作。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据专业评估鉴定结论,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进行分级分类、划定安全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缮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

6、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建设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缺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增量。

7、强化农村自建房建设的监管机制在全面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__年9月底建立农村和城镇自建房用地供应、规划审批和建设监管等工作机制,自建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规范行业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存量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同时严控增量。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常态监管机制机制,发挥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组)、物业企业作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8、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制定出台农村建房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

三、工作安排

富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为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为百日攻坚阶段,8月16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4日—10日)

1、及时制定辖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抓紧组织推进。

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昆明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信息平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等多种行业部门的平台数据,以用作经营性、人员聚集性、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以及低洼、临河地段、学校、影剧院房屋和老旧房屋为重点,梳理排查范围。

3、组织开展培训学习。依托《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经营性(聚集性)农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引(试行)》等技术指南,对排查队伍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

按照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镇排查—县级复核的流程,各镇(街道)倒排自建房排查计划,动员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自查,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依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逐一入户调查,逐户逐栋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排查数据库,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隐患清单。县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等机制手段,同步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的收集,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正在实施改扩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违规行为。县级行业部门对自建房排查数据和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复核;对基层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家同步进行现场评估分类,挂牌标识警示,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县领导小组研判。

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和经专家组现场评估认定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各镇(街道)督促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和处置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并按鉴定机构处理建议立即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危房不住人、不营业。县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6月20日前全覆盖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评估全评估、应鉴定全鉴定;依据排查评估鉴定结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做到隐患实时监控,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

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通过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综合施策,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引导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限时主动进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时,立即停业停用并开展整治,如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强制整治。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危房;对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采取加固等措施;对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缮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闭环管理。

加强执法处罚。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要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占有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置;对违法建设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经营性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针对居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没有其他居所的情况,可统筹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针对属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启动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动员居民搬离,做好房屋调查和资料保全,拆除相应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统一做好后续安置补偿工作。

(四)巩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

在全面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存量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同时严控增量。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各镇(街道)、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富民县农村住宅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富民县自建房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富民县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台有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富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成员单位一位副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三个部门牵头,会同发改改革、科工信、教育体育、民宗、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办机制,每周开展工作调度,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县级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房屋建筑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督。具体分工详见《富民县自建房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附件1)。

(三)强化技术保障。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县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专家组、技术团队,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云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技术手册》《云南省房屋建筑抗震鉴定技术导则》《云南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导则》等配套技术文件,规范指导全县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程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认真研究,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经营许可等方面,建立健全自建房全链条监管体系,结合政策、措施,主导服务、优化审批、疏堵结合,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县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位)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宣传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保障群众信息知情权,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科普教育,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做好信息报送。县级行业部门、各镇(街道)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报送从即日起,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前一周排查整治汇总情况(附件5)及整治落实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息报送不准确、不及时,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迟报、错报、漏报的单位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约谈。

(七)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县级领导小组建立县级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通报、曝光、约谈、督办。对各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县级行业部门强化督促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给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7

各分局、食品股、执法大队: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19〕94号)要求,县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福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违法生产经营、肆意夸大宣传已成为食品、保健食品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侵害了公众的食用安全和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19〕9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

各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全面、集中、彻底的整治。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和内容,组织专人检查,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开展本地区的集中整治,深挖、严查、重处一批典型案件,坚决防止出现视而不见、查而不深、禁而不绝的情况。要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这一突出问题。

二、整治重点

以普通食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以及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制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获得饮料、糖果制品、方便食品、代用茶、配制酒等类别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或直营店、美容养生馆、宾馆酒店会场等场所。

一是严查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二是严查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三是严查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超范围添加、超限量添加行为;

四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三、

(一)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的行为,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规定,以及普通食品是否使用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特定药品剂型或名称,误导消费者为保健食品或药品的,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超限量使用新食品原料行为,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有关要求,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是否有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采用新食品原料的食品是否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标示食用量和不宜食用人群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现问题的,做到“五个一律”:问题企业一律责令立即整改;

问题食品标签或包装、说明书一律没收并公开集中销毁;

问题食品一律停止经营,责令主动召回;

违法行为一律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发现食品中添加药品、非食品原料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结合《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大对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以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美容养生馆为重点排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购货渠道,标签标识以及保健食品宣传材料是否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是否含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是否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凡是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予以立案、限期整改;

二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等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食品作虚假或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

三是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或者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及虚假宣传的行为等;

四是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未在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发现传销行为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请各分局8月24日和12月20日前将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总结和报表报至食品股,由食品股汇总上报。

附件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统计表

报送单位:报送日期:

整治情况数量食品生产企业数量1(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家)普通食品企业保健食品企业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兼产的企业其中发现问题生产企业(家)查扣问题产品(公斤)查扣问题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套)责令下架召回产品(公斤)责令整改(家)立案(起)责令停产停业(家)罚没款(万元)吊销许可证(家)移送司法机关(家)查处虚假广告(条)

注:1.食品生产企业数量是指辖区内生产保健食品、固体饮料、植物饮料、其他类饮料、压片糖果、凝胶糖果、方便食品、代用茶、配制酒的食品生产企业。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8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城乡供气需求旺盛,尤其是近期河南发生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

二、时间安排

自工作方案印发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方案印发即日起至12月底)

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省住建厅将分阶段对全省各市县开展抽查检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0日-20__年1月底)

各市县要组织对各建筑工地、液化石油气经营场所、燃气管道占压等进行自查自纠,并督促检查落实。省住建厅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实地抽查、查阅管理资料和会议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市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2月-全国“两会”结束)

认真总结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情况,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导向,固化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祥和环境。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精准防控、精准治理、精准“拆弹”,推动施工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压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安全措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地要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等规定。

(三)强化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各地要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等规定。

(四)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强化供气源头管理,进一步推动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着力推动解决儋州市14处整治树木占压燃气管道,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多措并举确保供用气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为,强化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11条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遏制施工挖破燃气管道等设施事件发生。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共照明设施设备运行巡查与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五)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加快实施分类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严控增量风险,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

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抓好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做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的整治方案,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厅,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统筹落实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任务要求,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化排查。同时,请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于20__年2月10日前将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含重大隐患排查清单)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9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附件三)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三、整治时间

20__年7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10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中组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着力清理整治“裸官”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二、整治范围 国家工作人员。

三、整治内容

1、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

2、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四、工作措施

1、调查摸底。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统计汇总表》,于9月18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审核(联系电话:)。该表由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党委(党组)印章。此项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

—— 没有此类人员的单位,在表格空白处注明“无此类人员”,也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告。

2、甄别核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摸底情况,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甄别审核。

3、个别谈话。9月中下旬,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相关领导与存在“裸官”问题的干部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谈话。一要谈认识,切实把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上来;二要谈政策,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好政策解读;三要谈选择,认真听取领导干部本人的意见。

4、注销与报备。9月底前,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督促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领导干部家属,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因法律等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的,以及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到期后不申请延期即视为放弃的,要督促其及时上缴移居证件和因私出国(境)证件,并自愿申请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

5、调整岗位。根据谈话情况对需要调整岗位的领导干部研究提出调整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党委研究决定,并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备案。对家属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或上缴移居证件和因私出国(境)证件并申请列为出入境登记备案的领导干部,也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五、管理监督

——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要把专项整治“裸官”问题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不得瞒报、漏报。

2、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存在“裸官”问题的干部,不列为考察人选。并列入干部选拔任用个人事项报告的范围。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如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确因工作需要,需在《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岗位任职的,在作出决定前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复。

3.强化监督检查。要强化群众监督,将反映“裸官”问题的举报列为受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有举必核。对工作中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局印发的《××市工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区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确保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市场安全,我局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 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工商部门职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猪肉“两证两章”检验检疫上市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整治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立足职能、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和“监管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针对猪肉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突出解决流通领域猪肉商品质量监管问题。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市场入市关口。

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执行猪肉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上市猪肉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齐全的肉品,严禁无“两证两章”猪肉、不合格猪肉上市经营。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

1、追溯管理制度。监督各市场、超市内猪肉经营者落实经营者责任制。面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票据等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实行“挂牌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猪肉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

2、入市管理制度。监督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开办方,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不合格猪肉市场清退制度,必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签订供货协议,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否则一律不准入场经营。

3、责任管理制度。监督猪肉市场、超市等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加大对其履责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开办单位全面履行“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负责督导场内经营者落实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猪肉市场秩序。

加大对猪肉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社区超市和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加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类产品不断扩大流通范围,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品牌肉”的监管力度,建立“品牌肉”销售备案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至20xx年*月*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按照区域监管服务责任制的要求,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经销猪肉的业户进行彻底的、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建立健全档案;二是及时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督促监督其建立和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三是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合理制定巡查周期,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切实推进监管到位;四是找出当前猪肉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市场合同科和当地政府,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足职能,积极配合开展猪肉市场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20xx年*月*日)。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方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结合自查自纠重点问题,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重点治理与规范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抽调得力人员迅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并逐一向市场开办单位或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留存。对据不改正的,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吸取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巩固提高,逐步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所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工商所要及时报送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并将整治工作总结及《××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月*日前报市场合同科。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猪肉市场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局成立“××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分局负责组织督导,各所负责落实监管,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四)要加强监管,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完善巡查记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监管,有记录,有成效。

(五)要严格值班制度,动态监管。要结合辖区市场实际,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等休息时间监管值班制度,立足职能,做到交易不散、监管不断,严防不法业户“钻空子”、“打游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对市场安全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猪肉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