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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1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由本人手签,不接受电子签章等其他非手签格式)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二)理事会成员情况 (三)监事情况 (四)工作人员情况 (五)党组织建设情况

(六)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基本情况 三、业务活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

(二)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填写) (三)公益支出情况 (四)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五)业务活

动情况报告

(六)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 (七)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八)委托理财 (九)投资收益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十一)应收账款及客户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十三)应付账款 (十四)工作总结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六、审计意见 七、监事意见

八、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一) 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在其他媒体上公布公布募捐公告(公募基金会填写) (四)公布内部管理制度 (五)公布收入和支出明细

(六)公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九、其他信息

(一)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二)内部制度建设 (三)涉外活动情况 十、年检审查意见

(一)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二)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结论

说明: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xx]270号规定执行。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次理事会

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构共有工作人员()位,请填写秘书长及以下工作人员情况,如果理事、监事中有专职在基金会工作的,也需填写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平均年工资为:

说明:平均年工资值为领薪工作人员工资之和除以领薪工作人员数。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2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报告日期: 年月日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人员、机构变动情况和会务情况

1.变更登记情况 2.机构增减情况 3.章程修改情况 4.会务情况 三、公益活动情况

1.接受捐赠、提供资助情况 2.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 3.公益支出情况 4.公益活动情况报告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五、审计报告 六、监事意见 七、其他信息

三、公益活动情况

1.接受捐赠、提供资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公益支出情况

公募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3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报告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内部建设情况

1.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及理事会情况

2.内部制度建设

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经营性实体基本情况

三、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四、业务活动情况

1.接受捐赠情况

2.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

3.公益支出情况

4.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五、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业务活动表

3.现金流量表

六、审计报告

七、监事意见

八、参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情况

九、其他信息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宗旨业务范围

基金会类型行业分类成立时间原始基金数额万元业务主管单位基金会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传真网站名称网址理事长秘书长理事数监事数负责人数负责人中现任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数负责人中担任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数分支机构数代表机构数举办刊物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数志愿者数志愿劳动时间小时纳税人识别号二、内部建设情况

(一)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及理事会情况

1、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事项(点击“□”选取)办理情况批准时间□变更名称□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住所□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业务范围□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原始基金□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基金会类型□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宗旨□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修改章程□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负责人变更□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名称□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住所□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变更代表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已办理□正办理□未办理2、本年度会务情况章程规定应当每年召开理事会()次,本年度实际召开()次。召开时间:(二)内部制度建设

机构管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有□无证书印章管理法人证书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有□无保管在下拉框(见下)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有□无保管在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办公室(秘书处)、其它工作人员管理人事管理制度□有□无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数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财务管理(此处填写不下的,可另附说明)人民币开户银行

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外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财政登记□有□无税务登记□国税□地税□未登记使用票据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捐赠收据;□税务发票;

□其他财会人员姓名岗位是否持有会计证专业技术资格(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机构、办事机构、经营性实体基本情况

分支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代表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办事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备案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实体机构总数个本年度新设个其中已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的个本年度注销个其中已办理注销手续的.个 (1)分支机构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登记时间登记证号住所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无)开户银行和账号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2)代表机构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登记时间登记证号住所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普通账户或无)开户银行和账号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3)专项基金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设立时间账户

(分别填写: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无)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4)办事机构情况

序号名称负责人备案时间住所1.2.3.4.5.6.7.8.9.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5)经营性实体情况

序号经营性实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商登记类型总资本额(万元)本基金会出资额(万元)1.

2.

3.

4.

5.

6.

7.

8.

9.

10.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三、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年检情况:

年度2006年2007年2008年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应填写:“尚未成立(或新成立)未参加”、“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按规定申报”)

评估情况:

本基金会通过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等级为,有效期

自年至年。

行政处罚情况:

本基金会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时间违法行为四、业务活动情况

1.接受捐赠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现金实物折合合计一、本年度捐赠收入(一)来自境内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二)来自境外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2.公开募捐情况表(公募基金会填写)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现金实物折合合计本年度组织募捐活动()项,募捐取得收入(一)来自境内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二)来自境外的捐赠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3.公益支出情况

公募基金会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数额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本年度总支出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说明:公益事业支出为业务活动成本中直接用于开展符合公益目的的活动的费用,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

2008年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或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中有救灾职能的公募基金会,扣除为汶川地震所接收捐赠部分以后的2009年公益支出比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数额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调整后的本年度公益支出调整后的本年度公益支出比例说明: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上年度为汶川地震所接收的捐赠收入。

调整后的本年度公益支出=本年度实际公益支出-本年度使用为汶川地震所接收捐赠的公益支出。

非公募基金会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数额上年度基金余额本年度总支出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办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说明:公益事业支出为业务活动成本中直接用于开展符合公益目的的活动的费用,上年基金余额为上年末净资产。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上年度总收入中有时间受限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为(单位:元),

请说明具体情况:

(五号宋体)

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为(单位:元),

请说明具体情况:

2008年经民政部门批准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或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中有救灾职能的公募基金会,请说明上年度接收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收入为(单位:元);本年度用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的公益支出为(单位:元)。

如果本年公益支出与业务活动表中“业务活动成本”“本年累计数”的合计不一致,请说明具体情况:

如果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行政办公之和与业务活动表中“管理费用”“本年累计数”的合计不一致,请说明具体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本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

本年度公益活动明细

本年度本基金会共开展了( )项公益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限字)2、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3、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4、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5、项目名称:

项目本年度收入:人民币元

项目本年度支出:人民币元

执行年度:自年至年

项目内容简述: (不能完全填写的可复制本页填写)

用文字描述本基金会本年的成绩和不足:(本页不能完全填写的可以复制本页填写。)

五、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净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1短期借款61短期投资2应付款项62应收款项3应付工资63预付账款4应交税金65存货8预收账款66待摊费用9预提费用7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15预计负债72其他流动资产1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74流动资产合计20其他流动负债78流动负债合计80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21长期负债:长期债权投资24长期借款81长期投资合计30长期应付款84其他长期负债88固定资产:长期负债合计90固定资产原价31减:累计折旧32受托代理负债:固定资产净值33受托代理负债91在建工程34文物文化资产35负债合计100固定资产清理38固定资产合计40无形资产:无形资产41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101受托代理资产:限定性净资产105受托代理资产51净资产合计110资产总计60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20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行次上年数本年累计数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一、收入其中:捐赠收入1会费收入2提供服务收入3商品销售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投资收益6其他收入9收入合计11二、费用(一)业务活动成本12其中:13141516(二)管理费用21(三)筹资费用24(四)其他费用28费用合计35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40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45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行次金额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1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2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3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4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5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8现金流入小计13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14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15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16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19现金流出小计23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5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6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27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现金流入小计34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5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现金流出小计4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现金流入小计50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51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现金流出小计5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60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六、年度审计结论(此栏只填写审计结论,请另附审计报告纸质文本)

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

审计日期:审计机构联系电话:

七、监事意见

监事签字(手签):

日期:

八、参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情况

(一)2009年本基金会开展和参与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活动

1、本基金会用自有资金捐赠汶川地震灾区:人民币元。

2、本基金会利用2008年接收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共开展和参与了项灾后重建活动:

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

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活动名称:

参与方式:□主办□合办□参与

开展时间:自至

活动简述: 2008年接收的汶川地震捐赠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共使用元,结存元。

其中,2008年年度工作报告中所申报2009年计划使用元,2009年实际使用元,实际使用占计划使用的%。

(二)本基金会2008年底结存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计划需要调整的请填写下表:

本基金会结存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计划

本金会承诺,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管理和支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会结存的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为人民币元,救灾物资人民币元。

本基金会承诺将在履行捐赠协议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计划使用:

单位:人民币元

计划使用年度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合计计划使用结存救灾资金金额计划使用结存救灾物资金额(基金会盖章)

签名:(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九、其他信息

(一)人员情况

1.理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理事会职务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时间本年度出席理事会会议次数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人民币元)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津贴(人民币元) 2.监事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时间本年度列席理事会会议次数任期起止时间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津贴(人民币元) 3、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政治面貌所在部门及职务(二)信息公布情况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上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口是口否

序号公布事项刊载的报刊或网站名称刊载日期(三)涉外活动情况

1.涉外合作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境外合作单位名称所属国家或地区项目经费(人民币元)项目类别合作项目内容简介境外境内2.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办方名称我方经费来源3.参加国际组织情况

序号国际组织名称(中文全称)国际组织名称(英文全称)参加时间批准部门担任何职务年检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年检结论(印鉴)

年月日(印鉴)

经办人:年月日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4

20____年,西安交通大学得到了校友、社会各界公益慈善人士、爱心企业及公益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捐赠,教育基金募集工作成绩显著,现将具体工作向社会各界报告:

一、20____年收支情况简介

基金募集工作成绩显著

20____年募捐收入创历史新高,到账物资约1亿元,新增协议捐赠资金2亿元。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求受益单位按协议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资金计划,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向受益单位拨付资金;加强过程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抽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管理捐赠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____年公益支出万元,在社会捐赠资金的支持下,学校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严格控制基金会各项费用支出

基金会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严控各类费用支出,管理费用支出万元,占所有支出的%,远远低于国家和理事会规定的不超过10%的标准。

二、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争取社会捐赠

健全校院二级筹款体系,积极宣传《西安交通大学捐赠奖励管理办法》,调动全校各单位募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到各学院调研、交流,争取各学院支持,充分发挥学院在募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举办校内各单位捐赠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与各学院、单位的沟通,交流募捐经验。

以校庆为契机,进一步深挖校友资源和社会捐赠资源,加强重点校友联络,争取捐赠。积极走访校友、捐赠人,汇报项目进展及学校发展情况,争取持续捐赠。20____年走访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杭州、衢州、厦门、福州等发达地区的校友会、校友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加强与香港地区捐赠人、校友的联络。赴香港分别拜会了6家基金会和3名公益慈善人士,分别参加了香港青年校友和香港老校友见面会,到岭南大学进行了工作交流。

加强与公益慈善组织的交流。拜会老牛基金会、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西南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与之进行了深入交流,就未来合作达成了一致共识。

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募捐项目。策划了医学教育八十周年募捐项目、“蓓蕾天使”基金募捐项目。紧密结合科技创新港建设规划,策划了五大类二十余个募捐项目,积极为创新港建设募集资金,同时充分利用创新港建设争取社会捐赠资金。

建立募捐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募捐工作。在山东地区试点,设立教育基金会山东联络处,聘请校友为教育基金会志愿者,兼任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动员和依靠山东社会各界力量,广泛争取山东省社会捐资。

积极策划并实施知名教授专项基金项目,目前在全校各学院已设立约30项知名教授专项基金,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捐赠服务

以校庆为契机,精心做好捐赠人的服务工作;积极为大额捐赠人举办隆重简朴的捐赠仪式,并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筹办捐赠仪式。20XX年共举办了三十多场捐赠仪式及多次校友讲座,邀请校领导出席,为捐赠人现场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捐赠人公益慈善事迹,增加了捐赠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认真细致做好校庆捐赠的后续工作。捐赠到账后,基金会及时与捐赠人取得联系,向捐赠人致谢,并寄送捐赠发票、证书与致谢函。认真做好捐赠款项的入账、统计。

在节假日、捐赠人生日、公司庆典等重要节日及时送上祝福,向捐赠人及潜在捐赠人发送了一千余份电子贺卡、纸质贺卡。

四、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过程监督

加强捐赠协议管理,及时更新捐赠管理数据库,做好捐赠应收款管理,适时提醒捐赠人履约转款;加强公益支出管理,督促受益方及时使用资金;按协议规定向受益单位拨付资金,加强过程监控,监督受益单位按协议合理合法使用捐赠资金。

及时汇报项目进展和项目总结

基金会及时向捐赠者汇报项目进展,定期主动汇报项目实施成果,同时敦促受益人定期向捐赠人汇报学习和工作情况。

每年年底,积极敦促受益单位撰写捐赠项目总结,对大额捐赠进行项目财务审计,向捐赠方报送包括文字、影像在内的捐赠项目总结。

五、加强宣传与信息公开

加强信息公开披露,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力

基金会主要通过基金会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学校相关网站、电子邮件、报纸、学校会议等方式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XX年重点做好基金会网站捐赠芳名榜的更新工作,及时公布捐赠信息,力争将基金会打造成阳光、透明的公益组织。

以校庆为契机,加强宣传

积极在学校新闻网、基金会网站、微博、微信上发布各类校庆捐赠信息,向社会各界介绍基金会和通报基金会工作;精心组织基金会“思源、感恩、携手、同行”十周年庆典,宣传基金募集工作;举办公益展览,设计制作“捐赠爱心墙”,弘扬慈善文化;春节期间以发放微信红包的形式宣传校庆和教育基金募集工作,提高校友对学校和基金会的关注度。

六、加强内部建设,增强自身活力

认真做好理事会换届工作

20____年,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届满,基金会按程序组织了换届选举工作。第三届理事会由18名理事组成,将充分发挥基金会理事会的作用。

精心做好基金会深化综合改革工作

在张汉荣副校长主持下,组织全校各部门、学院召开了三次基金会机构调整与机制创新工作专题会,听取了各部门意见与建议,向各部门“借智”,为基金会深化综合改革提供了思路。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教育基金募集工作深化改革方案》。

20____年建校120周年暨迁校60周年是教育基金募集的有利契机。基金会积极利用各种机会,广泛拓展捐赠资源,大力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募捐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5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支持和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星海音乐学院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行政楼四楼420房。邮政编码:510006。

(二)依法依规管理和运作基金;

(三)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四)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五)奖教助学;

(六)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七)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提案权;

(二)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助、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理事会遭受损失,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表示反对并记载在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务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得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徙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期5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二)投资收益;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投资、公益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音乐学科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备;

(二)资助音乐人才引进和学术交流;

(三)奖教助学;

(四)资助与音乐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项目。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公益活动是指:

(一)单笔款项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活动;

(二)每笔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益活动;

(三)理事会认为对本基金会影响重大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4月16日理事会表决一致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6

本基金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已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予摘要公布。

一、基本信息

说明:

1、基金会的住所填写能接收邮件、信件的实际办公场所。

2、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xx]270号规定执行。

二、业务活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说明:

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二)公益支出情况

非公募基金会

说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上年度基金余额为上年度期末净资产。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xx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青岛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xx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成本包括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7

明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些善心人士发起的会员制私募慈善基金会。基金会致力于推广人人参与的公益慈善文化,搭建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平台,倡导会员身体力行,自助助人。现有会员十人,其中两位是小朋友(明礼kids)。现将基金会xx年度各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金会二00九年度财务报告:

分类

收入

支出

结余

善款捐赠

会员年费

10,332.00

会员捐款

1,110.00

善款捐赠合计

11,442.00

项目支出

助学项目001

1,500.00

实物捐赠

575.00

项目支出合计

2,075.00

帐号管理

银行结息

5.57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8

桑植县教育基金会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和县教育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理事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抢抓机遇,克服困难,积极募集资金,主动为教育服务,全面完成了基金会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为桑植的教育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回顾

㈠积极募集资金,不断壮大教育基金势力。

1、继续积极稳妥地组织各校搞好学生家长的募捐工作。今年共收到学生家长捐款33.9万元。

2、继续按20xx年县委、县政府文件组织捐赠活动。本年度共收到此类捐款22.5万元。

3、深入开展“爱烛行动”,认真组织了全县教职工每年一次的“爱烛行动”专项捐款。截止目前,共收到“爱烛行动”专项捐款241990万元。

20xx年我会共收到各项捐款及基金增值收入共109.2万元。截至今年12月,我会的基金本金已达到500万元,基金势力不断得到壮大。

㈡积极开展活动,竭力为桑植教育服好务。

1、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今年暑期,省、市、县教育基金会先后开展了优秀教师“园丁之家”活动。7月中旬,我会先后选派了27名优秀教师分赴上海、北京、成都等地参加由省、市教育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园丁之家”活动;7月24日,我会又独立组织了23名优秀教师赴长沙、韶山等地考察学习,投入资金近6万元。“园丁之家”活动的开展,让教师们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2、大力开展奖励贫困大学新生活动。今年暑期,省、市、县教育基金会继续采用了奖励的办法,对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进行了资助。20xx年8月22日召开了“桑植县贫困大学新生奖励座谈会”,会上,我县16名贫困大学新生及今年考上北大的2位优秀学生分别获得3000元奖励资助。

3、认真开展“爱烛行动”,切实帮助我县贫困教职工排忧解难。20xx年9月8日,全市召开庆祝第27个教师节大会。会上,我县凉水口中学陈春枝、一中肖春琦、戴先国等三位特困教师分别获得1万元救助。今年,我县共有18名特困教师分别获得省教育基金会1万元的救助。此外,市教育基金会在我县救助3名特困教师,慰问13名困难教师、退休教师和优秀教师;县教育基金会救助了17名特困教师和慰问65名困难教职工。

4、庆祝教师节,走访慰问优秀教师和困难教师。

20xx年9月9日,县教育局、县教育基金会配合县委、县政府对全县13名优秀教师及困难教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

㈢成功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0xx年5月31日,桑植县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上,理事长向延根同志向各位理事报告了20xx年基金会主要工作,会议还研究部署了20xx年基金会的主要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桑植教育基金是薛明同志秉承贺帅遗愿而积极创建的,旨在帮助家乡发展教育事业。为此,以贺龙名义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是大家共同心愿。但是,以贺龙名义须到国家民政部注册,且注册本金最低需要800万元。目前,我会仅有本金500万元,距离注册本金缺口300万元,所以,资金筹措任务十分艰巨。

2、“爱烛行动”是省教育基金会发起的为广大教师排忧解难、重点救助特困教师的专项活动。省、市、县委常委会议都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但从我县三年开展的情况来看,尚有相当一部分教职工思想认识不上来,特别是一部分校长没有认识上来,导致捐款情况不容乐观。

三、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募捐工作,进一步壮大教育基金

①积极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进一步争取政府加大对教育基金的财政性投入。

②继续组织好学生家长的募资工作,力争20xx年募资达到40万元。

③有针对性的'走出去,深入发动桑植籍在外工作的知名人士和企业家为桑植教育基金捐款。

④大力开展外联工作,进一步拓宽募资渠道,努力发展壮大教育基金。

2、积极开展尊师重教和帮困助学活动,促进我县教育和谐发展。

①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优秀教师的表彰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②认真组织开展“园丁之家”活动。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让广大优秀教师进一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

③继续开展奖励考入清华、北大及品学兼优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应届大学新生活动。

④积极开展“爱烛行动”,切实做好特困教师的救助和困难教师的慰问工作。

基金会工作总结 篇9

本会在中共xx县委、xx县的领导和湖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xx市教育局、xx市教育基金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精神,以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本会章程为准则,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本会工作,坚持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发展方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促进新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县做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本会经两年半时间的筹备,筹集教育基金510万元,其中:县财政资助88万元,社会捐赠134万元,原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撤并到本会转入基金288万元;制定了本会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由退休老同志王玉书(原县委调研员)任本会理事长的理事会;设立了由本会理事长王玉书任书记的党支部;开展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等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

本会于4月28日向省民政厅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省民政厅于20xx年5月31日下文《关于同意设立湖南省xx县教育基金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民许民准字47号),并颁发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湘基证字第161号,统一标识代码:597584300。本会为公募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王玉书,业务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

本会按照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关于“坚持每年筹措“爱烛行动”资金常态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献爱心,把好事办好“的指示精神。理事会议决议,着力基金募捐工作,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增加基金总量,积极开展“爱烛”、“育才”行动,并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印发了《湖南省xx县教育基金会关于在全县积极开展“爱烛行动”和“育才行动”的通知》,倡议和动员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工商业主、企业老板奉献爱心,捐赠教育基金,专项用于救助贫困师生,奖励优秀教师。本会全年共募集教育基金1225999元,其中:县财政资助370000元,社会各界捐赠77元,其他收入83981元。年终净资产有5236294元。

三、扎实开展“爱烛行动”和“育才行动”

在全省开展的以救助特困教师和奖励优秀教师为主的“爱烛行动”,以及以资助家庭贫困学生为主的'“育才行动”是全省各级教育基金会倡导、党委政府推动、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本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第16次、第12次)精神,上下联动,除积极配合省、市教育基金会的行动外,着力开展本会的“爱烛”、“育才”两个行动,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给广大教师和学生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心,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1、救助患重大疾病和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教师77名,发放救助金237900元。

2、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488人次,发放奖金145400元。其中:优秀校长20名,计0元;优秀教师200名,计60000元;优秀班主任200名,计40000元;最可爱的乡村教师6名,计6000元;庆祝第29个教师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60人,计17400万元;本会先进工作者2名,计2000元。

3、奖励为发展我县教育基金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21个,发放奖金34558元。

4、组织36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加赴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学习考察的“园丁之家”活动,资助活动经费138148万元。

5、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学生210名,资助金额170500元。其中:大学生24名,计48000元;高中生59名,计59000元;初中小学生127名,计63500元。

以上公益活动支出共计726506元。

本会连同县教育局,组成以理事长王玉书为组长的4人调研小组,于10月份深入到全县15个镇乡中心校和10所县属学校,调研特困教师、贫困学生的情况和教育公益诉求情况,并建立档案数据库。全县现有特困教师近400人。其中:教师本人患重病的250人,教师家庭人员患重病的约100人,教师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的约50人。全县现有家庭贫困学生3500余人。其中:有孤儿学生75人,单亲家庭学生约400人、残疾学生100人。患重病学生100余人。我们还基本摸清全县有10个镇乡,5所县属学校成立教育促进会,开展奖教助学、扶贫帮困等情况。同时,于11月至12月深入到近10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商业主、企业老板,了解支持教育公益事业的责任与愿望,倡导和动员奉献爱心,捐资奖教助学、扶贫济困。

本会遵循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本会《章程》,认真接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市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所有捐赠、奖励、救助、资助等在新邵、新邵教育网站、新邵信息、新邵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并发文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执行公正、监督公开、不断增强本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单位、团体和个人向本会的所有捐赠都据实开具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及时登记、专人负责、专户专账管理,专项用于开展“爱烛”、“育人”行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按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全年行政办公,工作人员津贴、补助等支出控制在总支出的10%以内,确保本会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