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1)

今年来,区司法局按照区法制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依法行政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制定了依法行政培训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的学习。认真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核。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并落实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定期组织检查。充分利用执法人员自身法律优势,定期组织开展对法律服务有关案卷检查,及时督促业务科室完善有关台帐档案。

二、规范管理

一是确认执法主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避免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现象。二是理顺执法依据。各职能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列出本科室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负责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按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相互配合,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三是确定执法职权。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量化和分解,确定每个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四是遵守执法程序。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执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持证上岗,各执法岗位能通力合作,表现出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

三、建立制度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司法行政的执法活动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二是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依法履职

一是加强律师事务所指导检查。深入各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文明服务、内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行“三统一”等有关规定,做好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年度注册等有关工作。制定下发《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从法律视角帮助企业进行“体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当前全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做好担任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区各部门都已实行“一单位一顾问”制度,覆盖面达100%。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区政府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支持,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进行监督,对内部管理多次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聘请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成绩突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继续派遣律师深入民生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1-11月份法援共办理案件843件。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受理纠纷6314件,调成6307件,调解成功率99.8%,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深入开展了陈年积案清理化解攻坚战、校园周边区域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地方稳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四是加强权利运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科室分工,做到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推动和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阳光党务公开栏,依托区政府网站和“普法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并收集群众对公开、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答复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2)

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18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13年—2018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案件。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完成审查审前调查社会案件242件、收监5件5人、警告处罚40件39人次。主要工作有: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明确分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两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议方案的实施,研究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制定计划,提高执行力。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于每月底召开一次专门研究工作的局务会,总结分析当月工作,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增强观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

 二、 提高制度质量,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修订完善《建德市司法局综合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保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用物资管理制度、节能减耗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卫生制度、公文办理和档案管理规定等13项管理制度,将2008年的综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该制度已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于9月份正式出台实施。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每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目前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为建政函〔20XX〕30号关于印发《建德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该文件继续有效。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今年主要有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为20xx年度综合考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的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新录用公务员分配问题、20xx年预算上报,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制员合法性审查。

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事项,并积极运用新媒体,在今年新开通的“建德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 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行政职权合法履行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共26名干部取得了执法证,持证率为81%。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把与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先后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公证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等一系列与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区矫正“一对一”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20xx年共签订了6份合同,3月6日与建德市万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脑采购合同,4月7日与山东南山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签订了服装采购合同,4月28日与建德市至诚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的社区矫正基础服务项目合同,8月19日与建德市莘时客餐饮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9月19日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三帮家政服务社签订房屋维修补漏合同,10月10日与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所有合同签订均通过法律顾问和法制员审查,报领导审批,并统一归档。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法制员不定期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接待法律咨询者并给其详细解答,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管理的“四统一”原则。结合今年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暨执法监督工作,司法所自查结束后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司法所进行督导检查,帮助整改提高。另外联合检察机关对16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专项活动。

四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7家律师事务所和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制定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开展考核工作,从考核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不规范等问题,对9家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四是做好权力事项管理。开展行政处罚外其他7类权力事项梳理反馈。与市法制办、审管办、信息中心积极对接,认真做好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管理系统、行政处罚管理系统、便民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互动处理平台等后台操作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本年度无行政处罚事项。

 四、 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工作

一是做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目前我市共有10名杭州市人民监督员,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杭州市组织的培训,提高监督员政治素质。

二是做好提议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有1个主办政协提案和1个协办政协提案,分别为提145号完善公共法律体系的建议,提139号提案关于构建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的建议。2个提案均明确经办领导和经办人员,并办理完成。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实行信访案件登记制度,今年共办理了1件信访案件,经回访信访人的反馈意见为满意。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____期,出动宣传车6____,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____外出务工人员,5298____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____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____,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____,成功69____,制止群众械斗36____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____次。市局对6____先进个人、2____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____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____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____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律师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继续重视刑事辩护质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市局、市律协都组织律师进行集体讨论。年初,针对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律师承办涉及到群体性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重大案件抄告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以国企改制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服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在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有8____名律师志愿者参加了省律协组织的为追欠农民工工资志愿团。并义务承办了多起案件,受到农民工好评。四是努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律师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今年我市对符合条件的2____人员发放了实习律师证,强化了对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2023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坚持对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坚持了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年检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律师注册前,要求各县司法局对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市局分两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培训。2023年,全市共有3____律师执业机构通过年检(含四家法援中心),30____律师获准注册;三是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年初,市局成立考评组对市属1____律师事务所2003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为规范市属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市局与市档案局共同下发了市属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工作的通知,并举办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3、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芜湖市开展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转入正常工作。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每月都安排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在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市属宇浩、铭诚、盛国、安然、江声、平衡、法援中心等七个单位与其对口联系的七个安全文明社区联系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咨询日活动,还分别向对口联系的社区赠送法律书籍50____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

4、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于6月19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目前,已转入自查自纠阶段,整个活动在今年底结束。

三、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

今年以来,全市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公证人员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各项业务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上半年,全市五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417____(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57____,涉外及涉港澳台60____),业务收费6____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省政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市局及时将省司法厅领导批转的有关公证改制文件转呈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示,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市属公证处改制问题有望近期批准。

2、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今年元月是《安徽省公证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市局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公证处结合实际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繁昌县公证处、芜湖县公证处高度重视,及时印制了公证宣传册及相关材料,利用双休日组织公证员上街头进行义务咨询,散发宣传材料,芜湖县公证处利用县人大、政协开会期间将公证宣传手册分发给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良好效果,市属公证处加强了与金融、土地、房产、企业改制等部门联系,大力拓展和巩固上述领域的公证业务,为他们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3、强化管理与监督。一是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全市五个公证处、1____公证员进行了年检注册;二是根据司法部召开的规范现场公证监督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各公证处对近年来开展的现场监督公证尤其是彩票开奖现场监督公证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活动,使公证员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提高了认识;目前正按照省厅部署,加强对现场公证进行管理。三是强化了公证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今年来,我市推举了____公证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公证业务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公证员撰写实务论文的通知,鼓励公证员撰写论文参加省厅举办的实务交流,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

此外,律协工作卓有成效。年初,市律协召开市律协理事常务理事会议。明确了今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律师维权工作,针对律师反映的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市律协利用一切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呼吁,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在去年召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问题会议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印发了有关建立联系制度的会议纪要,有力地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加强了培训和实务交流活动。今年上半年,市律协先后组织新注册律师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4____人次参加省厅、省律协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水平。

四、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市法援工作发展较快。今年,市法援中心突出工作重点,抓工作指导,抓条例宣传,抓服务质量,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半年来,市法援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9____,其中刑事1____,民事8____。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指导县区工作到位。加强了与县区法援部门的沟通;二是宣传到位,发挥基层法援组织作用,广泛宣传法援条例。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六次,讲座三次,以会代训培训了20____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在市经广台“司法为民”节目中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活动,在市广播电视报上开辟了“法律援助在身边”专栏,以及与电视台开展了“直击现场”栏目。三是法援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法援工作任务,建立了市残疾人联合会法援工作站,积极办理了市长接待日交办的法援案件。

五、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认真做好市人大对“四五”普法决议和条例贯彻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法宣办主任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区认真组织,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搞好补缺补差,对“四五”普法各种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四月中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市法宣办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对迎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四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成高规格检查团。对我市《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团分五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中小学、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不断掀起高潮。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宪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法宣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并进行了宪法知识测试。《行政许可法》实施之际,全市各县区抓住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多层次的《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重点对从事行政许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场次达一百五十余场。同时各行政管理部门还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把握审批与管理关系,依法公布许可事项,为该法的实施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制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3、不断活跃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工作深度和广度。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繁昌县开展了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新芜区开展了社区家庭法律知识测试,参加家庭达5千余户;镜湖区在街道成立社区居民法制学校、法官及交警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解答居民咨询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喜爱,对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社区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协助、配合市有线电视台开办了我市第一个专题电视法制节目——《直击现场》。南陵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法制栏目——《与法同行》。市法宣办创办的《通讯》每期都发送到互联网,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并多次在省、市有关媒体上发表。

六、积极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1、精心组织好2023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今年我市虽然不承担考区考务工作,但是对司法工作仍然高度重视,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司考报名工作,确保实现“四最”目标,达到“四严”要求。司法考试教育部门通过及时转发文件、媒体宣传、网络传输、发放资料等多种手段不断扩大司考信息覆盖面,使考生及时、准确的掌握了考试动态。为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司法考试的新动向,还于6月份在我局与市经广台联办的“司法为民”广播直播热线节目中,全面介绍今年司法考试情况,现场解答了听众有关司考问题,受到好评。

2、积极探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经批准设立了“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和“广济司法鉴定所”。并向前来我市考察的其他地市积极介绍了工作经验和做法。今年,我们一方面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不断拓宽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领域,加快机构初审进程,另一方面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执业。

3、进一步加强成人法学教育。在教学、教务工作中,努力做到教育管理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教育覆盖面不断拓宽,受到相关单位和参与人员的好评。

七、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康发展,为完成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政治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人”的指导思想,以“五好”为目标,以理论武装、班子建设、活动开展、制度落实为抓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中做到两个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继续开展了由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主讲的“履行司法行政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坛。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选派干部参加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举办的理论培训班的学习,按照市人事部门的要求,组织全局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英语培训和考试。目前,已有____人员参学,____考试合格,其中中级、初级各____。

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半年,我局按照省司法厅、市委和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融入‘长三角’”、“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树组工干部形象”教育,“公仆杯”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检查、并认真抓好落实,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与抓整改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活动开展的深入扎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推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中,芜湖县司法局活动开展成效明显,受到了省政法委检查组的好评;我局选拔两名选手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市政法系统演讲比赛中,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优秀奖。深入开展了争选创优活动,大力表彰了在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推荐上报新芜区司法局、芜湖县公证处和其他三位同志分别被省厅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组织实施了市局机关、公证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是抓班子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领导班子按照学习型、创新型、实绩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要求,强化自身素质。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切实发挥了政治核心,领导核心的作用。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议事规则,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学习贯彻践行三个代表的表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协管工作,组织实施了对县区司法局200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下发了202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四是抓制度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坚持周三机关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巩固去年推行的“五条禁令”、“六个不准”活动成果,加强督查、指导、推进了活动的开展,全系统末发现有违反行为;积极探索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管理的新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公证惩戒机制和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律师、公证员诚信档案;切实办理好律师、公证员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公民与法人投诉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谈话、警告方式作出处理。

五是抓纪检监察,不断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学习教育活动力度,组织全局干警参观了省反腐倡廉图片展,在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用正、反两个典型(通报)进行了学习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面总结基础上,认真进行了自查(96.45分),经市纪委考核为95.5分,受到市纪委好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参与了对县区司法局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检查、考核和“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配合律师公证管理部门开展了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顾半年以来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尤其是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步伐;二是拓展与规范司法行政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公证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按照今年工作总体思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建立健全司法所,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努力完成规定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促进司法所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总结“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

二、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公证管理和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贯彻落实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努力健全由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抓好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加快公证机构的改制步伐,不断强化公证人员素质,提高办证服务水平和质量标准;推行执业公示制度。

三、继续抓好“四五”普法实施阶段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大力宣传宪法和行政许可法。抓好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示范社区等活动。

四、努力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管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法律考试和英语培训为平台,不断提升广大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确保今年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深化完善司法行政“最多跑一次”,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法制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实行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局机关7名公务员参加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及时对4名执法证到期人员换证,目前我局共有25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全局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在机关例会,所长培训会上,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举办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鼓励全局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认真组织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前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等举措,加快完善办事指引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矫正、法援、宣教、基层等各科室之间整合与衔接,做好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分流、统计等平台日常运行,落实律师值班法律服务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人员公示牌,增添法律服务宣传资料,打造整洁有序的服务场所。20xx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21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1226余人次,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提供服务77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提供对外宣传窗口,落实“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上法律援助申请”、“网上法律咨询”、“互联网+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的互联互通,实现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

三是加强网上行政执法运行管理。落实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工作,将行政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处罚审批程序、处罚结果办理纳入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入库和公开,目前入库行政处罚1项。

 三、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将严格按照制订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积极开展政务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将全区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站)、调解委员会的经纬度、联系电话详细采集、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加强大型活动的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截止10月份,我局未收到相关的投诉。

三是强化执法事前和事后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拟定了《衢江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检查组随机抽选3名执法人员对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根据《浙江省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浙江省法律服务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统一检查标准、检查内容和要求,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限期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进一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规范矫正执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以护航十九大活动为契机,年初开始,联合区委纪检巡视组、区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以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工作衔接、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为重点督查整治,全面监督查找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假释等7类案件和社区矫正10项执法活动,对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证据不足、越权审批、程序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建立对矫正执法案件的核审、合议制度,法制小组直接参与到执法一线工作中去,变事后监督为主为事中指导为主,变被动指导为主动服务,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执法办案活动中的失误和偏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20xx年办理审前社会调查161件,警告执法案件41起,提请收监执行8起,均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案卷规范。

二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法律服务行业。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百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6)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XX〕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7)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司〔20xx〕188号)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组织、督促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两次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人,我局按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业务科室责任人两个层面签订责任状,各业务科室定人定岗。同时实行工作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以项目形式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西湖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在职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及岗位培训的意见》,把执法证考试直接与职务晋升和任职挂钩,要求中层干部两年内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不得担任中层岗位,督促所有中层干部持证上岗。组织局机关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省专业知识和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又有8名同志报名参加省厅执法资格证考试,并通过了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现我局共有24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在全局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每周机关例会,每月所长例会,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专门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二、梳理职能事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梳理职能,明确职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梳理执法职权,申请挂起33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了我局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在区权利阳光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平台上进行数据同步和联网办理,并接受区直纪工委的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多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便民法律服务。今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5953人次,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1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按信息公开条例,将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以及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在区政府电子政务网和门户网及西湖法治网公开。加强大型活动的政务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西湖法治网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全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分别为黄彬投诉徐建树律师索要钱财用于行贿法官案件和省司法厅转我局调查处理的亿维律师事务所被投诉违规执业案件。在办理投诉案件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确保投诉查处工作有登记、有受理、有调查、有答复、有送达,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要求被投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整改措施。今年没有收到对法律援助异议和对执法人员的投诉。

 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

一是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和执法文书管理。略

二是重点做好执法环节工作。略

三是重点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略

四是重点提升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能力。略

 五、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

(一)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一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结合相关的警示教育整顿活动,采取各所及个人自查、检查小组抽查、座谈、走访法律顾问单位和法院等方式,了解当前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对西湖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律师队伍执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坚持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针对执法执纪检查和平时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抓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学习讨论、财务管理、诚信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分级分类举办律所主任培训班、新进人员培训班、律所内勤培训班,规范立案审批、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使各岗位职责分明,形成完备的内部工作准则体系。三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4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四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59号、60号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二)固本强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建成区大调解工作中心,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种资源,在11个镇街依托司法所建立了镇街大调解工作中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先后设立了信访、劳动仲裁、征迁,物业、交通等9个行政调解组织,组建了一支30人的专家调解员队伍,在全区基本建成大调解组织网络。区大调解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指导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3125起,组织协调重大矛盾纠纷调解7起,其中人民调解5969起,行政调解103起,司法调解5225起,劳动仲裁调解708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组合选聘中,发挥自治优势,由各调委会负责聘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能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相替代。配合市局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对口检查活动,制作统一的调解文书范本,下发给各个司法所,明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要求各司法所开展调解文书的检查,提高调解文书质量,实现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统一化,促进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夯实基础,规范延伸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558件,解答法律咨询7305人次,解决各类纠纷270件,收到锦旗13面,无一起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在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工作中,援助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位来电来访咨询案件登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采用满意表调查、现场旁听、跟踪检查,实行质量评估。通过对办案情况的全程监控和反馈,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由于制度落实到位,监督措施到位,未发生过承办人员办私案和违法办案的现象,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一直保持了零投诉。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明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8)

20XX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网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XX-20XX)》《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 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国家级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XX-20XX)》,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星级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XX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篇9)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20XX年一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

(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

(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XX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XX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5.13综治宣传日和5.15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统管为抓手,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三)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

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以“法律援助创优服务年”为抓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现全覆盖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

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

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

“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

、“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以“五个三”管理工作模式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9月起至20XX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一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宏伟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XX]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