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

1.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危害事件,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尽快恢复实验室的正常检测工作。

2.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范围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可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泄露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3.职责

危险化学品重大泄露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进行执行,公司内的协作部门为安全管理部。

4.内容

4.1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实验室不可控危险化学品重大泄露事故,依据实验室《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执行。

4.2报警电话

火警119急救120

4.3报警及信息传递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照如下应急流程立即上报。

4.4应急处置

实验室储存有各种化学试剂,包括易燃得、有毒的、有腐蚀性的或是易爆炸性的化学试剂。实验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失火、爆炸、烧伤和中毒等事故。现将这些化学试剂发生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分述如下:

4.4.1防火

4.4.1.1发生原因

可燃化学品,如乙醇、甲苯、正己烷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4.4.1.2预防措施

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进行加热或燃烧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倒入专用废液桶。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应放于指定的容器内并在通风橱内存放;

实验室内应常备有灭火器材;

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应仔细检查所有化学品是否归位,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4.4.1.3处理方法

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橱,防止火势蔓延;

如果是乙醇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盖灭,或者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衣服着火,立即用湿布蒙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衣服的燃烧面积较大时,立即使用紧急喷淋装置进行喷淋灭火。

4.4.2防爆炸

4.4.2.1发生原因

仪器装置错误,在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或操作失误,冷水流入灼热的`容器;

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在密闭容器中加热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如乙醚;

减压试验时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压力突变。

4.4.2.2预防措施

蒸馏时,仪器系统不可完全密封。使用气体时,应防止气体发生器或导气管堵塞;

在减压蒸馏时,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烧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则容易被抽入瓶内或冷凝器内,造成压力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毕后,应待瓶内液体冷却到室温,小心放入空气后,再拆除仪器;

对在反应过程中估计会有爆炸危险的,必须使用防护屏和护目镜。

4.4.3防中毒

4.4.3.1发生原因:

接触了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气体;

对有些化学试剂的性质不够了解,处置不当;

制备有毒气体的装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练。

4.4.3.2预防措施:

所有化学品必须存放在制定存放地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防毒面罩;

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利用试验器具储存食品,餐具不能带进实验室。

手上如沾有化学品,应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热水洗,也不可用有机溶剂吸收,皮肤有破伤时不能接触有毒物质;

实验室经常注意通风。

4.4.3.3急救方法

常用的急救方法是先给中毒者服用催吐剂,如肥皂水等方法。对于磷中毒的人不能服用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内服,以促进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有毒物质落在皮肤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损或毒物落入眼镜内,利用洗眼器对眼部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4.4防烧伤

4.4.4.1发生原因:烧伤是由热的液体、固体、气体、化学物质或电热引起的损伤。为了预防烧伤,实验时严防过热的物体与身体任务部分接触;

4.4.4.2烧伤的伤势一般是按烧伤深度分为三度,烧伤的急救方法应根据各度伤势分别处理。

4.4.5一般伤害的救护措施是:

4.4.5.1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者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4.4.5.2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者硼酸溶液冲洗。

4.4.6实验室备有紧急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处放下列用品:

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医用胶带、碘伏、烫伤膏等。

4.5应急结束

当泄露源已有有效控制,泄露危险化学品的现场处置已完成,现场检测符合要求,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泄露区基本恢复正常,由公司技安环保部门确认后方可结束事故应急工作。

4.6应急保障措施

4.6.1实验室应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在现场醒目位置。

4.6.2实验室应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的安全、消防和急救设备、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实验室化学品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预案管理与更新

5.1应急预案由于公司机构改革变化、日常演习和实际应急反应取得的经验、危险源的变化等情况的出现,随时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5.2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公布实施时,应对修订版进行必要的标注和说明,对修订或变更内容加以记录,并发放给实验室内所有成员。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上海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应急管理,提高化工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以下简称“化工区单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化工区单元生产运行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化工区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

2风险分析

2.1区内企业

化工区现有投产运营企业5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家、使用企业8家、储存企业4家,服务商贸类企业6家、公用工程企业4家、物流企业1家。

2.2重大危险源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45处,关联企业23家。包括:生产场所类、储存类(储罐区和库区)、重大特种设备(公共区域管道和锅炉)等。主要危险化学品有71种。

2.3周边区域

与化工区相邻的周边社区主要是金山区漕泾镇和奉贤区柘林镇,面积约70.52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化工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是化工区单元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化工区应急委负责和部署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化工区应急委主任由化工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化工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医疗中心、边防派出所、市质量技监局化工区支队、海事化工区办事处、金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等单位领导担任。

3.2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事件后,化工区应急委负责开设化工区单元应急处置指挥部,全权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与工作分工,指挥长由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化工区应急办及化工区内公安、消防、医疗、安监、综合办公室、环保、防汛、安质监、边防、质监、海事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开设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时,指挥长由市领导指定,成员由相关单位组成,统筹全市资源,指挥协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选定。化工区指挥机构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3联动机构

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化工区管委会设置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在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化工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机构

化工区应急办设在管委会安监处,主任由安监处负责人担任,作为化工区应急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化工区应急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化工区单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宣传、培训、演练和应急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化工区应急委决定事项;指导、督导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3.5专家机构

化工区应急办负责建立处置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的专家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预测预警

4.1预防预测

4.1.1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要对本单位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风险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评估和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避免和降低风险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企业每年要向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上报年度检修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

4.1.2化工区应急办要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预测分析,提出防范建议。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

4.2预警发布与解除

4.2.1预警级别

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区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2预警发布与解除

4.2.2.1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由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按照化工区应急委指令,向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化工区应急委,由化工区应急委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4.2.2.2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由化工区应急委通过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向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4.2.2.3化工区单元外区域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如气象、地震、疫情预警等),由市相关部门发布。化工区应急委通过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信息平台,完成市预警信息的接收、转发和宣布解除。

4.3预警响应

4.3.1接到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后,化工区单元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和岗位值守,并落实相应保障。

4.3.2接到橙色或红色预警后,化工区单元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领导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增强防控力量,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动态;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就绪。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与通报

5.1.1企业在生产运营中遇异常情况及停车检修、重新开车等信息,要及时向应急响应中心和化工区相关部门报告。

5.1.2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向化工区应急委书面简报;当事件处置告一段落时,要及时作出书面详报。报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同时或先行向化工区应急委报告。

5.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化工区应急委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

5.1.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5.2即时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及时消除或控制灾害。同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5.3先期处置

市应急联动中心或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接警后,要迅速组织、调度相关应急联动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5.4分级响应

5.4.1Ⅳ级响应

突发事件性质一般,规模较小,且影响范围只涉及单个生产单位,不会影响其他单位生产安全运行,该生产单位能自主实施应急处置,不需要其他单位参与处置。

5.4.2Ⅲ级响应

突发事件性质较为严重,规模较大,影响范围涉及两个生产单位,且各自无法单独实施处置,事件已部分影响单位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行,启动Ⅲ级响应。化工区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协调调度区域内应急力量联动处置,根据需要,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时调动市应急联动力量参与处置,化工区应急办及时汇总处置情况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5.4.3Ⅱ级响应

突发事件性质严重,规模大,且影响范围波及单元区域内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启动Ⅱ级响应。化工区应急委和市应急联动中心实施先期处置,并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成立相应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包括化工区指挥机构在内的全市应急力量进行联动处置。

5.4.4Ⅰ级响应

突发事件特别严重,规模很大,且影响范围涉及单元外围地区,或已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启动Ⅰ级响应。立即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

5.5响应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配合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化工区应急委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6信息发布

化工区应急委要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下,搞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客观、准确、全面。

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化工区应急委要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新闻办通报情况,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各相关部门搞好信息发布,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的协调和引导工作。

5.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的机构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2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接报后要及时受理。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搞好理赔。

6.3调查评估

由安全监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损失、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负责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组建化工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主要包括专业抢险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专家咨询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7.2信息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和完善化工区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实现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预测、预报和预警,为化工区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7.3通讯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建立跨部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讯系统。建立无线应急广播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通过该系统发布信息,指引公共区域人员疏散撤离。

7.4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对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化工区海域发生突发事件时,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要协助海事、边防、边检等部门共同处置。

7.5医疗保障

化工区医疗中心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护。

7.6工程维护

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中法水务公司、公共管廊公司、热电联供公司、天然气公司、物业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公用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对地面上公共管廊、管架和地下水、电、汽、天然气等管网工程在非正常状态下的运行与应急维护,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实施应急处置。

7.7治安保障

化工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救灾现场的治安保卫和警戒,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护秩序;必要应疏散人员,对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加强防范保护。

7.8物资保障

化工区单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的应急保障。化工区消防支队负责消防物资的储存和供应;化工区医疗中心负责急救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化工区防汛办负责协调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各生产企业要保证一定数量救灾物资和危险化学品救护装备的储存。应急物资的调用,按照《上海化学工业区应急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8预案管理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化工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和解释。

8.2预案修订

化工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8.3预案报备

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运营实际,根据本预案,制定突发事件救援和处置的配套实施方案,定位为本预案的子预案,抄送化工区应急委备案。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化工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附件:1.化工区事故分级标准

2.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化工区事故分级标准

一、I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死亡(含失踪,下同)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二)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二、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

(一)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二)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三)超出事发地区县政府处置能力,或形成跨区县、跨多个生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

(一)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3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

(二)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

四、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

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附件2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化工区管委会: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本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特点,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委审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的协作机制;整合、储备本单元区域应急资源;组织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建立和完善与所在地区、县政府的合作机制;落实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日常应急值守、突发事件预警发布、指挥协调联动单位进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等。

2.化工区公安分局: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疏散危险区域及可能受危害区域内的人员和重要物资;对事故现场和人员疏散区域实施警戒和治安管理;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化工区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搜救遇险、受伤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不明危险化学品事件进行安全处置;洗消危害区域。

5.化工区医疗中心:负责在安全区域设置现场临时救护点;现场救治受伤人员,转送重伤人员;指导周边群众进行自我防范;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化工区边防派出所:负责化工区沿海的巡逻管控和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组织从海上登陆进行破坏活动。

7.市质监局化工区支队: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生产、储存、运输特种设备事故进行气体、液体应急堵漏、排除险情;参与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负责危化品包装物、容器(包括运输工具的槽罐)事故调查处理。

8.海事化工区办事处:负责协调各相关力量展开海上援救,维护海上交通秩序。

9.金山区、奉贤区政府: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实施属地管理,负责指挥调度本区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时,我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

二、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四、预案启动条件

1.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指挥组织

县政府成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消防队、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段、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应急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统一发布。

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参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

3.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按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卫生、消防等部门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根据相关指令,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预防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关嫌疑人;负责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积极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2)消防部门: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故伤者转移到危险区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车辆所载的危险物品性质特征未明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会同安监、环保部门对危险物品的性质特征进行分析,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灾情。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证管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途经水库、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标志、减速带、标线及防撞护栏、护墩、护坪、护墙、避险车道,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程;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协同安监部门对事故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驳载、转移,妥善处置事故车辆;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卫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防护指导,组织实施受污区域卫生防疫工作。

(5)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出相关处置措施,解决救援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负责指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事故车辆的临时停放场所,对妥善处置事故车辆提供专业指导。

(6)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确切的环境破坏程度指数,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详实依据和方案;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对城乡水源地、水库、河流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公路设立警示标志;负责水库、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协助进行污染治理,及时提供有关水文资料,参与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评价,并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地区群众生活用水工作。

(8)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的质量监督;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罐体实物及安全阀质量、大罐小标、危险化学品的“混装”等违规行为引发的各类突发事故,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

(9)气象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10)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11)民政部门:做好救济物资发放、危险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讯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3)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报道口径,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并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14)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辖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组织指挥。

六、预警与响应

1.预警

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引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预警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

(1)县政府应急办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组织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质监、环保、卫生等有关监管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情况。同时,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报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转移联单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门核准后,将道路运输转移联单连同详细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移送安监、交通运管、环保部门等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范应对措施。

(2)加强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新车上户关和车辆年检审验关,严禁不合格车辆非法上路;二是质量监督部门要严把槽罐容器检验关。对于槽罐车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坚决杜绝“大罐小标”私自改装行为;三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挂靠经营行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在重要的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区的公路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警示标志,通过的涉危车辆应由交警部门对通过时间、路线、承运的危险货物、重量等进行审批,并由交警部门通报沿线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4)县政府应急办为处置危化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单位发放应急通行证,有关的公安、交通运管部门等部门开设事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部门及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响应

(1)应急程序启动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②县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预案。接到应急报告或指令后,各有关成员单位于15分钟内派员出发,赶赴现场指导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应急救援。

(2)现场指挥与控制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指挥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信息通报与发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导协助县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污染情况;三是向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等。

①掌握引发事件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特性,受污染区域及可能涉及范围等,控制污染事故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

②对已发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扩散、蔓延;

③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④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联动应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信息发布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通报当地政府。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七、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

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终止由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并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应急处置有关部门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2.现场恢复

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终止后,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八、信息报告

1.信息受理

县人民政府及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报,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2.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报告;事件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九、后期处置

1.总结与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参与处置的成员单位应将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适时组成事故处置调查评估小组,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评估。

2.结案归档

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故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档备案。

十、安全防护

1.环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事件发生地周边居民的安全防护

(1)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涉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除应急救援人员外,禁止他人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影响范围及程度,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疏散范围及方式,迅速安排专人对周边居民实施紧急疏散,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员在低洼处滞留;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属地政府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对受灾居民实施安置,并配备必要物资及应急装备;

(4)选择地形有利的位置设置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并配备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在更大范围内向事发地周边居民告知应急防护措施,减小事件的影响。

十一、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处置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2.技术保障

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库,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3.经费保障

设立环境应急专项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现场应急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普及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上海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应急管理,提高化工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以下简称“化工区单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化工区单元生产运行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化工区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

2、风险分析

2.1区内企业

化工区现有投产运营企业5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家、使用企业8家、储存企业4家,服务商贸类企业6家、公用工程企业4家、物流企业1家。

2.2重大危险源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45处,关联企业23家。包括:生产场所类、储存类(储罐区和库区)、重大特种设备(公共区域管道和锅炉)等。主要危险化学品有71种。

2.3周边区域

与化工区相邻的周边社区主要是金山区漕泾镇和奉贤区柘林镇,面积约70.52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化工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是化工区单元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化工区应急委负责和部署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化工区应急委主任由化工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化工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医疗中心、边防派出所、市质量技监局化工区支队、海事化工区办事处、金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等单位领导担任。

3.2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事件后,化工区应急委负责开设化工区单元应急处置指挥部,全权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与工作分工,指挥长由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化工区应急办及化工区内公安、消防、医疗、安监、综合办公室、环保、防汛、安质监、边防、质监、海事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开设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时,指挥长由市领导指定,成员由相关单位组成,统筹全市资源,指挥协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选定。化工区指挥机构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3联动机构

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化工区管委会设置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在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化工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机构

化工区应急办设在管委会安监处,主任由安监处负责人担任,作为化工区应急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化工区应急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化工区单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宣传、培训、演练和应急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化工区应急委决定事项;指导、督导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3.5专家机构

化工区应急办负责建立处置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的专家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预测预警

4.1预防预测

4.1.1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要对本单位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风险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评估和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避免和降低风险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企业每年要向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上报年度检修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

4.1.2化工区应急办要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预测分析,提出防范建议。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

4.2预警发布与解除

4.2.1预警级别

化工区单元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区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2预警发布与解除

4.2.2.1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由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按照化工区应急委指令,向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化工区应急委,由化工区应急委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4.2.2.2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由化工区应急委通过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向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4.2.2.3化工区单元外区域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如气象、地震、疫情预警等),由市相关部门发布。化工区应急委通过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信息平台,完成市预警信息的接收、转发和宣布解除。

4.3预警响应

4.3.1接到蓝色或黄色预警信息后,化工区单元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和岗位值守,并落实相应保障。

4.3.2接到橙色或红色预警后,化工区单元各生产经营与管理单位领导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增强防控力量,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动态;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就绪。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与通报

5.1.1企业在生产运营中遇异常情况及停车检修、重新开车等信息,要及时向应急响应中心和化工区相关部门报告。

5.1.2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口头报告,在1小时内向化工区应急委书面简报;当事件处置告一段落时,要及时作出书面详报。报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同时或先行向化工区应急委报告。

5.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化工区应急委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

5.1.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5.2即时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及时消除或控制灾害。同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5.3先期处置

市应急联动中心或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接警后,要迅速组织、调度相关应急联动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5.4分级响应

5.4.1Ⅳ级响应

突发事件性质一般,规模较小,且影响范围只涉及单个生产单位,不会影响其他单位生产安全运行,该生产单位能自主实施应急处置,不需要其他单位参与处置。

5.4.2Ⅲ级响应

突发事件性质较为严重,规模较大,影响范围涉及两个生产单位,且各自无法单独实施处置,事件已部分影响单位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行,启动Ⅲ级响应。化工区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协调调度区域内应急力量联动处置,根据需要,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时调动市应急联动力量参与处置,化工区应急办及时汇总处置情况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5.4.3Ⅱ级响应

突发事件性质严重,规模大,且影响范围波及单元区域内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启动Ⅱ级响应。化工区应急委和市应急联动中心实施先期处置,并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成立相应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包括化工区指挥机构在内的全市应急力量进行联动处置。

5.4.4Ⅰ级响应

突发事件特别严重,规模很大,且影响范围涉及单元外围地区,或已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启动Ⅰ级响应。立即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

5.5响应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配合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化工区应急委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6信息发布

化工区应急委要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下,搞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客观、准确、全面。

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化工区应急委要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新闻办通报情况,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各相关部门搞好信息发布,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的协调和引导工作。

5.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的机构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2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接报后要及时受理。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搞好理赔。

6.3调查评估

由安全监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损失、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负责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组建化工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主要包括专业抢险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专家咨询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7.2信息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和完善化工区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实现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预测、预报和预警,为化工区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7.3通讯保障

化工区管委会负责建立跨部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讯系统。建立无线应急广播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通过该系统发布信息,指引公共区域人员疏散撤离。

7.4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对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化工区海域发生突发事件时,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要协助海事、边防、边检等部门共同处置。

7.5医疗保障

化工区医疗中心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护。

7.6工程维护

化工区发展有限公司、中法水务公司、公共管廊公司、热电联供公司、天然气公司、物业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公用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对地面上公共管廊、管架和地下水、电、汽、天然气等管网工程在非正常状态下的.运行与应急维护,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实施应急处置。

7.7治安保障

化工区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救灾现场的治安保卫和警戒,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护秩序;必要应疏散人员,对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加强防范保护。

7.8物资保障

化工区单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器材的应急保障。化工区消防支队负责消防物资的储存和供应;化工区医疗中心负责急救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化工区防汛办负责协调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各生产企业要保证一定数量救灾物资和危险化学品救护装备的储存。应急物资的调用,按照《上海化学工业区应急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8、预案管理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化工区管委会负责编制和解释。

8.2预案修订

化工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8.3预案报备

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运营实际,根据本预案,制定突发事件救援和处置的配套实施方案,定位为本预案的子预案,抄送化工区应急委备案。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化工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我村各类事安全故的救援应急反映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测和管理,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难人员,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更大损失,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确保稳定”的原则,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预测和管理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第一步,应是认真有效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管理工作,做好本工作将大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具有重大意义。要做好本工作,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1、定期全面排查。对村组及企业尤其是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每月一到两次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排除。

2、监督并督促村组和企业做好具体的应急处理预案。

3、做好本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当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冷静指挥,妥善处理,将人民安全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4、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接到事故讯息后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做好自己的本值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安监站工作范围内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火灾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六)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七)污染安全事故;

(八)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及现场保护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乡政府部门,并实施急救措施。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迅速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

4、开展事故调查。

(二)工作内容。

1、成立指挥机构。

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和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织书记担任。

(1)事故处理领导组由相负责人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事故处理领导组职能为:

①发生事故时,由领导组下达应急救援指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用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杜绝事故扩大。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乡政府上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村要抽调力量,配合上级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

事故发生后,村安全生产工作组人员要全力以赴,具体实施相关各项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及时开展调查和取证等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保障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安装等,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协调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协调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水源、空气、土壤、放射性、有毒有害和其它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本身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开展或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6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化学化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应对突发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义务消防队员等)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化学化工学院消防应急小组

经院长批准成立由一名主管副院长,院安全员,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及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应急小组,主管副院长任组长,消防应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 报警方式:

1、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当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火警警报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报警信息立即到达现场,视火情或使用灭火器及时灭火,或拨打电话: 119报警。并尽快向院办(电话:xxx)或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电话xx)报告。

2、现场人员发现火情火灾:当火势较小时,在场人员应主动、迅速、果断的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如使用灭火器)防止火势的进一步扩大;同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楼道或消火栓内)或电话(xxxx)向报警系统值班人员报告。当火势较大,而自己又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119,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撤离,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兰州大学第一化学楼,地址:天水路222;电话:xxxx或其它便于消防队联系的电话;除上述报警外,还应及时报告院办(电话xxxxx)。

三、组织扑救

1、发生较小火情时:在场人员应根据所学的消防知识、火灾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扑救,例如: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由于灭火器喷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剂,从而导致大的火灾。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况下还应尽快停止所进行的实验,切断本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密封条件较好的房间不要打开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2、发生较大火灾时:院领导、院安全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尽快到达现场组织灭火。消防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根据预先的应急分工(如人员的安全疏散,火灾现场的查看,室外消防栓的开启,消防泵的启动,天然气总截门的关闭,电源的强切与恢复,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保护等,见《应急小组成员分工》)立即各就各位,履行自己的分工职责(应急小组成员必须预先熟练自己的分工操作)。在组织扑救火灾的同时,专门人员应尽快查明火灾现场状况,如火情火势,物品及放置情况等。在整个灭火过程中,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要组织人员保护好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

3、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报了119火警后,应急小组须派专人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消防车可从化学楼侧北门,101教室南边的东侧门,高压房旁的东侧门进入化学楼大院;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要有专门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

四、应急疏散

火灾难以控制时,消防应急小组组长在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通知和指挥楼内人员依次进行安全疏散。除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负责疏导人员单向疏散外,火灾发生部位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应协助指挥,疏导本单位人员单向疏散。疏散通道:化学楼的安全疏散通道有:楼道、楼梯(第一化学楼有东、中、西三个出口,第二化学楼有东、西两个出口)。在化学楼工作学习或做实验的每一位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应的疏散通道。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楼道中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和1/3的照明灯装有充电电源,停电后可维持半小时左右。)指示方向单向疏散,楼内人员平时就应明确,一旦发生火灾,自己所在的位置及相应的疏散方向,疏散路线。例如:一旦第一化学楼3021实验室发生火灾,第一化学楼东部的人员应从西楼梯下至一层,再由一层的西侧逃生门撤离到楼外;第一化学楼西部的人员可从东楼梯撤离到楼外;第一化学楼中部人员可从中楼梯撤离到楼外。电梯为消防队员灭火所用,不能用于疏散。应急小组专门人员及在场的各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好已撤到安全区域的人员,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五、抢救、逃生及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抢救。如确有人员受伤,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逃生:

1、当疏散通道着火,逃生路线被火封堵,但火势不大时,可用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湿,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头、口、鼻,迅速果断地冲出火区。

2、如果没有火势、只有浓烟时,可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低势爬出烟雾区。

3、如果生命受到威胁,又无其它自救方法时,可用结实的绳索或把衣物撕成条状牢靠地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暖气管上,一端拴在自己的腰上,手抓绳索,一边漫漫放松绳索一边沿墙壁下滑,逃离火灾危险区。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不能及时撤离时,应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

(1)如果身上已经着火,千万不可奔跑,应设法把衣服脱掉,也可卧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如果就近有水或灭火器,可直接向身上喷洒。

(2)当没有上述逃生之路时,应退回房间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如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但不宜呼叫,防止烟雾进入口腔,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7

演练目的

1. 检验消防装备是否完好

2. 检验消防泵是否完好,其操作人员操作是否熟练

3. 检验员工在接到火警后的应对措施是否合理

4. 检验公司通讯系统是否畅通

假定火警部位

待定

参演部门或单位

1. 各分厂

2. 生产技术科

3. 公用工程车间

4. 综合管理部

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 记载人员4人

2. 各岗位记载表格

3. 演练开始前统一对表,时间确定到秒,记载人员抵达相关岗位

4. 记载人员必须真实记载相关内容

演练过程

1. 某日下午,某分厂管道易燃易爆气体发生泄漏,遇火花后发生爆燃,火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直接威胁全公司的安全。操作工人发现火情,通报分厂控制室

2. 分厂DCS启动消防紧急救援预案。

1) 安排巡回工人员紧急赶往现场

2) 电话通知公司生产调度

3) 电话通知分厂领导

4) 电话通知公司安全部门领导

5) 同时分厂安排员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自救。

3. 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接上消防水带(6支),逐个打开消防栓,打开2支后发现压力不够,无法出水。电话告知分厂DCS。

4. 公司生产调度应该对消防水管网出水情况有所预知,接通知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公用工程打开消防水增压泵,并通知公司生产部门领导

5. 综合管理部接通知后,紧急安排消防应急救援队(保安)赶往现场,抵达后接手消防救援工作,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并撤离无关人员

6. 分厂领导及公司领导接通知后赶往现场,组成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安全部门领导负责

7. 公用工程接调度通知后第一时间打开消防增压泵,增大消防水管网出水流量和压力

8. 消防水管网压力恢复正常,火情得到控制

演练要求

1. 本次演练将尽可能真实,只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及记载人员,通过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

2. 记载火情发生到第一支消防水带出水时间

3. 记载公用工程接火情通知到消防增压泵开启的时间

4. 记载消防增压泵打开到消防水压力恢复正常所用时间

5. 记载录应急消防队(保安)接通知到赶到现场的'时间

6. 记载分厂DCS接火警后的应对措施

7. 记载调度岗位接火警后的应对措施

8. 记载各部门间联络是否畅通,报告火警,布置救援措施是否准确明了

9. 总结各部门存在问题

10.提出改进措施

奖惩

1. 此次演练时间地点待定,演练结果作为当月安全考核内容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工作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工作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工作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工作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工作人员,并服从消防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工作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工作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6.1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管理要求,按照我公司防汛工作安排,时间进入主汛期,即进入防汛工作状态,全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2.《预案范围》

2.1本《预案》是我公司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3.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3.1组织指挥机构:

消防安全负责人:xxx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xxx

从业人员构成(53人):xxx

A、防汛救援组(21)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现场防汛、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现场现场设备操作防汛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现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现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xxx

组员:xxx

3.2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应急工作要求:

4.1配好沙袋,铁锨等物资工具,以备防汛应急之需。存放地点:厂大门口南侧。应急小组要密切关注厂区东侧排洪区和厂门口泄洪情况,部门车间、库房、配电室、宿舍等重点区域的漏雨和排水情况,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可能对部门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4.2各部门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4.3各部门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公司,保证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4各部门主管是当然的信息联络员,要及时准确上报险情信息。

5.应急工作:

5.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5.2各部门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部门重点部位以及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5.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5.4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能力、有组织疏散能力、有事故检查能力、有伤员运送能力、有灾情回报程序、有值勤巡查机制。

5.5各部门应根据预案安排,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要有明确职责,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5.6汛期到来,特别是下雨时,值班领导应坚守岗位,杜绝擅离职守无视责任的行为。

5.7发现次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分组操作。义务信息员(员工)发现次生自然灾害,有义务及时通知领导,方便组织救援转移,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呼叫120组织抢救,或119救援。

5.8根据预案制定好防范措施,把宣传工作做到位,员工皆知, 为生产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具体要求

6.1大力宣传

宣传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自觉保护生存环境的氛围。

6.2落实责任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是防汛工作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要根据本部门实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要把本部门防汛减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6.3汛前检查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雨来临之前,立即行动起来,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排查部门存在的隐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修缮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6.4严格值班

完善夜班值班机制,按照预案要求要坚持门卫和夜班值班领导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灾工作的通讯畅通。发生次生灾害,应急预案小组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树立防汛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防汛抢险的紧迫感、责任感。领导要冲在前面,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6.5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落实防汛应急预案的责任,做好人力、物力充分准备,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全员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临阵有条不紊、忙而不乱,细心排查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事故预案的组织机构,实行以法人代表的.负责制,实行分级层层负责的基本原则。如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急救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工作,由报警人员拨打报警和120求助电话,并通知主管部门安全责任人现场指挥救护,管理好现场,指挥好抢救人员安全防护,严防二次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由专人护送伤员到医院进行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给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二、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处理、调查取证。坚决做到“四不放过”认真处理好落后工作。

三、完善事故机构、人员配备,抢险器材及各项措施。

四、经常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实行定期预演,检查各项设施的落实及应变能力。

五、经常检查常备状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检查,对检出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

六、积极完善和配备各项安全生产的器材和设施。

七、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所有机构和人员必须实行“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来者能胜”力争把事故处理好,把损失隆到预防最低点。

八、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设置指挥机构、报警人员、事故处理调查队伍、抢救队伍、疏散组织队伍、后勤保障队伍。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1

为做到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我公司煤气多,易烧伤的特点,制定了一整套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对上述两种易发事故,要严格执行。

一、处理煤气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到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动火、入灌许可证,经安委会领导实地分析,具体步暑处理方法、操作步骤确认安全可行,方可操作。

二、配备防范药品、防护设施监护人、安全员、主管领导、防止火灾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三、现场周围确保道路畅通,指挥人员视线清楚,有足够的人员监护。

四、一旦出现事故,要快、速、稳、妥地组织人员,指挥抢救。

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急救各种的培训,学习本生产单位易发生的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六、做好事故材料的上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对重特大事故,要上报上级部门。

七、设立公司安全委员会,经常性地对各生产科室进行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附:安委会成员花名

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

组长:梁振光(电话:xxxxxxxxx)

副组长:韩泳明(电话:xxxxxx)

成员:韩尚前、马富才、赵海、郝晓勇、周志良

下设办公室主任:李广荣(电话:xxxxxxxx)

安委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厂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科室、班组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对新进厂工人进行厂一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科室、车间、班组抓好对以上人员的二级、三级教育。

三、经常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事故隐患提出防范措施。

四、参加事故分析会。弄清原因,查明责任,参加公司及安全生产检查。

五、负责对爆破器材的管理和审批。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2

一、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储销企业法人代表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事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协助事故单位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四)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全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粮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三、各级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范围

(一)县粮食局负责所辖基层粮食储销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基层粮食储销企业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局纪检组、产业指导科、购销总公司参与相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都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85239718(节假日联系电话:85212074);

(二)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迅速组成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其他工程抢险队伍参加救助与抢险工作,或请求专家和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紧急应急救援预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相关职责及通迅联络方法;

2、事故报告的程序;

3、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过现场的保证措施;

4、应急救援系统的启动程序;

5、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包括: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置;伤员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6、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运输保障措施;

7、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

8、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措施;

9、场外救援的措施及联络方法。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镇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划分为以下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是指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设立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一)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办:负责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小站派出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镇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4、卫生院: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的定点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安排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安监站:及时上报区环保局测定事故对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对可能受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对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鉴定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党政办:负责制定抢险救灾运输预案,确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单位做好人员和车辆准备,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7、综治办: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8、宣传办:负责应急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9、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工作。

10、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负责受灾群众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现场事故救援指挥部各救援专业组织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救援;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指令,协调和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施救处置组:由消防队牵头负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灭火、堵漏、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的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消防队、企业消防抢险队伍、事故应急救援备选单位组成。

3、伤员抢救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负责抢救伤员并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在事发现场或医疗机构中得到及时医治。

4、安全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对现场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

6、物资供应组:由党政办和社会事务牵头负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7、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后勤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控与报告

1.信息监测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上报工作。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掌握全县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建立全镇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包括所属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将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小站镇人民政府和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报告。

(二)预警预防行动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应及时向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如需支援,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三)预警级别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一般(Ⅳ级):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较大(Ⅲ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II)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机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

特别重大(I)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分别响应。

一般(IV)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援,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先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区应急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执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执行,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国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全镇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布危险或避险警告;

2、应急决策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3、预案启动条件

(1)启动条件

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①发生I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关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请求。

③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2)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企业、单位按预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企业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5、应急联动

事发企、事业单位参加处置工作的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企、事业单位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三)事故调查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协调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参与部门之间畅通联络。

(二)应急救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任务繁重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党政办提供运输保障。派出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5、物资保障

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和重点企业负责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6、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指导对企业、部门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习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指导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

七、附则

(一)奖惩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4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是xx省唯一一家生产纯碱的基础化工原料生产基地,影响着xx省很多下游产业的发展,主要产品是工业氨水、液氨、甲醇、氢气、一氧化碳、硝酸、纯碱和氯化铵,在省内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公司现有职工1150人,工程技术人员100人。厂区占地面积1132亩。目前主导产品为合成氨、纯碱、化肥、食品添加剂。纯碱系列产品、农用碳酸氢铵和食品碳酸氢铵产品为省内名牌产品,有较好的市场信誉。主导产品目前生产能力为:工业氨水5万吨/年、液氨17万吨/年、氢气18000万立方/年、一氧化碳3000万立方/年、硝酸10万吨/年、纯碱和氯化铵各40万吨/年,。企业已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xx工业300强”、“纳税300强”、“工业行业竞争力十强”、“企业形象300佳”、“市先进单位”、“诚信纳税大户”、“AAA级信用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状”、“xx省百家重点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有热电分厂、原料分厂、合成氨分厂、合成氨二分厂、硝酸分厂、纯碱分厂。合成氨厂PSA装置向xx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输送一氧化碳和氢气,并生产甲醇和液氨,合成氨二分厂PSA装置向xx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输送氢气。

二、外线路电源限负荷或停电时应急措施

(1)当公司紧急停电时,纯碱厂原水岗位启动GF2—300KW柴油发电机组在当班调度指挥下向10J消防水管网输送消防水,利用消防带通过10J消防栓向各分厂预留的消防栓接头补水。

(2)当外线路限负荷的情况下,各分厂启动电机或倒机(功率≥75Kw)时,须用录音电话说明要启动电机的名称和功率。

三、对台风、洪水暴雨以及雷电造成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主要任务:

a、值班人员对如此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停电措施,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员或电力车间领导报告。

b、值班人员应尽速限制电气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人和设备的危险。

c、值班人员应尽速对已停电的车间恢复动力供电,首先是重要岗位(锅炉、造气、合成等),各重要岗位日常应备有应急照明灯等。

四、对台风、洪水暴雨以及雷电造成下列情况时,值班人员可先按本规定进行紧急事故处理,然后将情况报告公司调度员和电力车间领导。

a、户外110千伏总母线断线事故,危及人身设备安全应立即请求福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停电,同时操作GIS开关,停全厂110千伏电源。

b、110千伏总母线上运行的设备(如GIS开关、电流互感器隔离开关、绝缘子等)发生爆炸事故时应立即操作进线GIS开关停电。

c、当发生开关爆炸事故时,应立即操作GIS开关跳闸。如该开关拒绝跳闸时,即操作上一级开关使其停电。

化工院应急预案 篇15

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主任应立即联系调度询问停电原因及时长,马上告知各岗位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同时向分厂领导汇报。

1、稀硝酸

1.1、关闭汽包产汽阀,打开汽包预热、过热段预热。

1.2、打开省煤器预热阀。

1.3、蒸汽放空阀(HV31004)打开,汽轮机放空阀打开,主汽阀关闭。

1.4、机组停下来后不能启动电动盘车,采取每10分钟使转子转动180度的手动盘车。

1.5、通知调度后关液氨总阀。

1.6、打开ZS31001阀门将吸收塔液位放至开工酸槽。

2、浓硝酸

2.1、迅速稀硝酸泵并关闭加稀硝酸和回流酸阀门,调小浓镁配料阀门。

2.2、迅速关闭减温减压前手动阀门并关闭加热器蒸汽阀,尽量避免系统产生正压。

2.3、上述工作完成后打开塔底酸封转稀硝酸槽阀门,关闭去成品酸冷却器阀门。

2.4、如果停电时间不长,冷凝器温度不超过50℃(以上部冷凝管为准),来电后应先开冷凝器冷却水,再开系统负压。逐渐恢复正常生产。

2.5、如果停电时间过长,冷凝器温度过高,就要逐渐降温到50℃以下,缓慢打开冷却水,按开车程序恢复生产。

2.6、镁系统迅速用水冲洗蒸发器上料管线,以防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