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染读后感 篇1

海岩的作品我看过一些,曾记得看过一句话这样写道:如果你对爱情绝望了,那就看海岩的作品吧!但《河流如血》给我的感觉是这并不是写爱情的,而是更强烈的表达了亲情,但我不能否认小说中的爱情也贯穿着全文,这是保良成长所必须经历的。

保良,这样一个本该无忧无虑、一路顺风顺水、活泼开朗的、阳光的男孩,命运却给他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父亲做卧底揭发了二伯致使二伯家破人亡,姐姐宝珍却与二伯的儿子彼此相爱,这注定了是一场悲剧的爱,注定了两家人的不幸。姐姐的私奔、母亲的去世,让这样一个男孩越发的孤独。他坚持着母亲的遗愿,要把姐姐带回来。所以他一直寻找着,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吃摇头丸、被警校开除、继母和妹妹被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惨重。

保良一直以父亲为榜样,把父亲当做骄傲的资本。然而,在一次任务中父亲断了腿,从此走路一坡一坡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 了。保良忽然发现高山倒塌了,以前那个伟岸的父亲再也不存在了。是呀!一个健健康康、事业正如日中天人腿坡了,他所忠爱的事业、他的梦想再也没有可能继续,再也没有可能实现。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还有什么用,所以他开始颓废了。也许只有偶尔的任务才能让父亲再次找回自己,才能让父亲的眼中再次出现神采。中国自古有子承父业的说法,所以保良的父亲把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了儿子的身上,他希望儿子能够好好学习,顺利的考上警校,成为一名人名警察。他不只一次的对保良说只要他过线就可以上警校,已经打好招呼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保良的父亲是称职的,但作为一个父亲、一个丈夫,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价他。

保良那段真正的爱情注定是无果的,一个连自己的温饱都不能解决的人,他如何有精力去进行精神上的享受,如何去谈恋爱,如何让人相信在这到处充斥着物质、权力、金钱的诱惑的社会里你 所给予的是纯粹的爱情。爱情结束了,但生活还要继续,这世间不存在谁少了谁就完全无法生活。所以保良与张楠的爱情结束了,但保良仍坚持着去找姐姐,付出了那么多,结果带回来的是姐姐的骨灰。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一个小生命承载这保良一家的希望,那就是宝珍的儿子——雷雷。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世界变化是如此的快,几年的时间里两家人家破人亡,死的死,坐牢的坐牢,而只有保良带着外甥雷雷还完好的生存着。保良带着雷雷回到了老家,回到了那个鉴宁三侠快乐风光的地方。而这里早已物是人非。保良带回了姐姐的骨灰,带回了雷雷,也算完成了母亲的遗愿。

宝珍的命运也是悲惨的。她得到了爱情,但两个相爱的人最终成了仇人的子女,爱情有演变成了什么?宝珍面对爱人充满了愧疚,而对她又爱又恨的人选择逃避……

这样的悲剧震撼着我,我为保良感到惋惜、感到悲悯,这样一个纯真的男孩为亲情付出的是我们无法真正体味的……

草木染读后感 篇2

诗人张九龄说:“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汪曾祺先生恐怕是对这句话体会最深的人。

每当读汪曾祺先生的《人间草木》你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一位老者与你同坐在一个洒满冬日阳光的小花园里,时而指着那棵腊梅和你说起他从前的趣事,时而打趣地告诉你说,“煤块里竟然也能长出芋头”。

汪曾祺先生对于这些“人间草木”只是一种单纯的喜爱,一种寄托了自己的情思却不愿将之据为己有的喜爱。也许对于汪曾祺先生来说,一棵草木就是一件往事、一段深情.

他知道“桂花美阴,叶坚厚,入冬不凋”;他说,“比起北京雨后春笋一样耸立起来的高楼,北京的花木的生长就显得更慢。因此,对花木要倍加爱惜”;他记得“北京见过的最好的菊花是在老舍先生家里”,每次到老舍先生家里饮酒赏菊,都会“既醉既饱,至今不忘”;他还记得家里靠墙处秋叶形的小花坛,那里有两三棵秋海棠,花色苍白,样子可怜。所以每看到秋海棠,就总要想起他的母亲;当他在寂寞的羁旅之中,几片绿叶曾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使他感到欣慰,让他“获得过一点生活的勇气”。所以,欧阳修在《秋声赋》里所说的“草木无情”,汪曾祺先生大概是不会同意的罢。

在汪曾祺先生如话家常的语言中,我们会慢慢读完这本书,甚至在你读完时也不知不觉。因为汪曾祺先生的文字向来是淡的,淡到如空气一般在你身边让你浑然不知,可是也淡到让你不能轻易失去。

草木有本心,不求美人折,未免多了一份孤傲。然而对于汪曾祺先生来说,草木是否有本心似乎已经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能与这些人间草木常相作伴,追忆往事,倾诉衷肠。

想来汪曾祺先生对这些人间草木也是爱极了,也难怪他会说:“我应该当一个工艺美术师的,写什么屁小说!”

草木染读后感 篇3

《人间草木》是一本散文集。

文章分七辑,每一辑内容都不同。作者汪曾祺先生是个真性情的人,单单从目录就能看得出来。每篇文章的题目都很直白,朴素、平凡但是带着点诗意。“人间草木”这个题目只是其中一篇散文的题目,但是作为整本散文集的名字,却很恰当。每篇散文的语言都很朴实,简单,内容也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普通得真的就像随处可见的草草木木。不知是题目烘托了文章,还是文章烘托了题目?

汪曾祺先生也是什么都能写,而且写的有趣。卸去了华丽辞藻的文章读起来让人颇为心安和舒服。从回忆家乡的一花一草一木,到各种各样的小吃,再到在联大的生活、相识的老友、亲人……几乎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汪曾祺先生笔下却别有魅力。其中有篇《葡萄月令》,五页的文章,把葡萄从一月到十二月详详细细地描写了下来,但读着一点也不使人厌烦。这便是魅力,或者说是魔力。

零零碎碎的小事太平凡了。散文是拿这些小事入文,能抓住人心的就是好文章。即使是他人的经历,《人间草木》这本散文集读起来仍旧是温暖的。有人对散文不感兴趣,认为它无聊,没有跌宕的情节,像一杯白水。其实生活就是白水,只是喝的人心境不同罢了。

汪曾祺先生的生活,一定是担得起这八个字的—— 温和从容,岁月静好。

草木染读后感 篇4

在读《人间草木》之前可谓是对汪曾祺先生毫无所知,如果搜索记忆中姓汪的名人大概只能说出汪精卫来。读罢此书想出两个字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用心”和“生活”。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之不易。细一想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都指着人的那张嘴。

这些也全都出现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以前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大自然的歌颂,现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生活的感触,纵使是游记也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与人贴的很近不是像纯粹歌颂自然之美的文章那般孤冷。汪曾祺先生对吃是很有造诣的,在文章中有专门的一辑介绍各种各样的吃食,我是个饕餮客什么都是胡乱的扒拉到嘴里,往往是肚子已经填饱而饭菜的味道还毫无所觉。关于吃,让我回忆的话我第一想起来的便是小时候母亲每天都要煮的面条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加上一盘醋溜白菜,

再回忆便能想起红烧肉,小时候家里比较困难很少吃肉,所以现在如果别人问我最喜欢吃什么菜我可能会回答红烧肉的。如果让我回忆各种吃食的美好滋味我根本就回答不上来,我是对生活不用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在我身边发生了又在我记忆中消失了。

散文集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对西南联大的回忆,其中对西南联大老师学生还有抗战间生活状态的回忆让我着迷,由书中我得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学生比现在的学生要优秀何止千倍万倍,谁能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大半个中国到达昆明仅为了考取西南联大求得学问。西南联大为什么会在八年的时间里比北京大学三十年时间出的人才都多,原因就是汪曾祺先生说的那句话“自由”。他也在文中说之所以考西南联大是因为那里的学生“潇洒”。

草木染读后感 篇5

《人间草木》这本书,我认为是文言文和白话文结合,每一章都写出那种人间琐事。一般我写长作文都不会去写生活中的小事,但汪曾祺不一样,感觉每一件家常小事、朋友性格、每一朵花开花落、成熟、腐烂都值得他去写,每一篇散文都像是在和知心朋友说话。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这篇,还分为4小篇,我认为最后一小篇《黄沪。爬山虎》应是叶不是花,菊花里我最喜欢最后一段,我也认为菊花一盆盆看是很好的,这样就能发现每一盆菊花的特点去欣赏它独特的美,扎起来却只能感到一眨眼的震惊,觉得无趣。在《秋葵鸡冠凤仙秋海棠》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第3段,更让我感到凤仙花的实用,秋海棠也让作者睹物思人,果园的收获里,写葡萄的时候,那种熟练的感觉,让我觉得汪曾祺种葡萄很久了,也很用心。

老妈买的那本书,前有汪曾祺的画,飞洒的墨汁,潇洒的画,配上文中应景的段落,简直文中有画画中有文,在这些画里,我最喜欢第四张画,这张画的枝条一直垂到画纸最下方,正好应了“抽条甚长”这句话,汪曾祺的文和画都可以用“简练”一词来形容,文章的简练是犹如文言文的白话文,画的简练是因为他的画简练到最少11笔就可画成。

人间草木这本是里的葡萄月令是汪曾祺被判为“右派”时写的,但却无一点不开心,就像是没被冤判一样,所以更造就了一种独特的风格,那种漫不经心、娓娓道来的感觉。

草木染读后感 篇6

近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作者的语言风格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语言平实,质朴,但饶有趣味。他的作品中尽是小桥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别致的景象,却极少有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面。他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鱼虫,娓娓道来,不像是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听一位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在讲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体现了他的平实与质朴: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着色”;九月给葡萄喷波尔多液;十月有别的农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这句话,详细地记录了每一个时间段应做的事。这些句子短小,精炼,没有华丽的修饰,但读起来并不显得单调,不但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还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写到了胡同里的吆喝: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我们也曾经学过关于胡同中吆喝的课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写了吆喝的声音,腔调,而作者却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发出的声音都写得十分真切,更说明他对这些人的观察十分细致,体现了他对北京胡同的热爱和对北京民俗的独特感情。

书中还有对于花,虫的描写: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他开起来,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半边还有许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一个枝子上有许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在乱哄哄的繁花之间还有许多赶来凑热闹的黑蜂。这种蜂不是普通的蜜蜂,个儿很大,有指头顶那样大,黑的,就是齐白石爱画的那种。我到现在还叫不出这是什么蜂。这种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须,这一穗花就叫他压得沉了下来。他起翅飞去,花穗才挣回原处,还得哆嗦两下。读到这里,紫薇花与黑蜂互相嬉闹的画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也曾经见过蜜蜂在一棵长满鲜花的树上采蜜,觉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笔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样,可以玩耍,交谈。乱嚷嚷,凑热闹,抱住,挣回等都写出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