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8篇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它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简单的叙述,却有无限的张力,留给人无限的感慨。小说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一个存在着土司制度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把戏,各种各样的纷争。

小说讲述的了一个跌宕而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众人眼中的聪明人,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汉人太太生的傻儿子,偶尔会道破天机的傻儿子。麦其土司因为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而迅速富足,成为了最强大的土司。后来,别的土司为了像麦其土司一样富裕,也都悄悄跟着种魔花花。

可麦其土司这边,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其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魔花,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麦其土司越发强大。其余部落的缺粮灾难让粮食丰足的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发起了卖麦贸易,建立起边疆城镇,茶马互市。与此同时,两个儿子关于吐司继承权的争夺也激烈地进行时。在这看起来似乎是麦其家辉煌鼎盛的时候,随着汉人解放军的进入,所有的东西随着旧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一切尘埃落定,只剩下一片死一般的沉寂。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

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甚至于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书中的傻子实在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魔花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做一个傻子真好,做错了事,想一想自己是傻子,心里就释然了。

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也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我当了一辈子傻子,临了我才知道,我不是傻子,只是在土司制度结束时,以一个傻子的面孔来这世上走了一遭,是的,上天让我看见,让我听见,让我置身其中,又让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阿来

他每天醒来,都会问自己是谁,在哪里,会问种种奇怪的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愚蠢可笑,但无不击中了了人性与时代的要害,可以说他是草原上唯一的清醒者。当所有的吐司为了权利,财富,粮食,不计手段,争的头破血流时,唯有他超然物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后他比所有卷入吐司制度中的人活的更久,成了草原上最强大的首领。他的傻,其实是他的敏锐与细腻,超脱与淡泊,与其说他是得到了神的眷顾,不如说他是神派去草原的一只眼睛,这双眼睛冷眼旁观人性的种种拙劣在草原上一再上演,同时还带着神的慈悲和善良。

同时,小说塑造了一个爱慕权利,残暴专制,鼠目寸光的守旧派老麦其吐司形象,这个形象同样也代表了所有封建时期的贵族人物,他们只知道在自己的领域里无限扩大和享受自己的权利,却对世道的变迁毫不知情。封闭落后的高原、落伍的封建迷信,促使他们越发蛮横,而试图在土司统治的领域上传播科学和新宗教理念的书记官,自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此可以看出,土司所代表的封建专制,在历史的推动下,必将走向灭亡。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 2006 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

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

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

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 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平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就那样慢慢远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点什么,等他们慢慢消失在天际,终有一天那些慢慢晕染开来的的回忆会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读阿莱的《尘埃落定》了,可是总提不起勇气去一览无余,害怕它太过落寞,会刺痛我年轻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变化不断的演绎,却倍感无力。我读青春,一个美好得一塌糊涂的季节,可是却稍纵即逝。看罢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内心中开始蓬勃起无限的感叹,毕竟有些事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可是年轮写就的心路历程又有谁在乎呢?那些关于怎么爱,那些关乎青春里细微的心绪又有谁会注意。你会相信很多年之后当你回头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那里等你吗?你会相信无论你们走得有多远,你终会找回那个你心中的人吗?把这篇小说读了两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会教会我怎么爱,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让人卑微的爱情,经过时光的淘洗怎样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断的滋涨。

苏韵锦和程峥能够不失彼此,那是因为他们最初就深爱着彼此,即使是苏云锦的卑微,亦或是程峥的倔强都没法改变他们爱着对方的事实。很大原因上他们最终的完美,源于他有一个有财力的家,有一个开明的父母吧!兜兜转转,他们最终还是走入了对方的怀抱,或许有一种爱永远也不会割舍吧,或许年少的情愫是很难被代替的吧。而对于莫玉华,周不过是她固执年代里那一抹晕不开的云彩,与结局无关,他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内心。爱到决裂,爱到骨子里,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别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朋友,顶多就一个知己。有些人就这样,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的固执己见而改变,亦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接受。毕竟年轻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丝杂质。

很多结局都已经写定了,很多时候我更相信缘分不过是宿命的安排罢了·所以学会了不再去强求,所以学会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尘埃落定,终是太过平静。也许年少的轻狂,会让我桀骜不驯,让我努力的想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里的那份野气终会归于平静。然后我相信了,错过的都不是缘分,感情不是追来,亦不是等来的,而是不早不晚你们碰上了,然后就决定了走到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