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扫黑除恶上半年总结以及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1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狠抓农业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21人次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采取查阅进销台账、 “三证”(贩卖农药、种子和肥料)、标签、营业执照等方法,增强了农资市场反省。截至目前,共反省农资贩卖网点8个,抽查30个农药品种、蔬菜品种18个、肥料系列7个、地膜3种规格,现场销毁禁、限用农药品种5个计10公斤,有效杜绝了冒充伪劣农资在市场上流通。二是对贩运未经检疫的100公斤牛肉,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之规定,进行了点火处置惩罚,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平安。

(二)强化平安生产工作

一是与全县25个乡镇签订了农机平安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督匆匆各乡镇与农机手签订平安责任书,签订率达95%,实现农机平安事故“零”发生。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共同,开展了以严厉袭击“黑车非驾”和拖拉机违章搭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平安专项整治运动,矫正违章现象5起,杜绝了农机不平安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百日”平安运动,严厉袭击了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以及不法载人载客现象,矫正违法违规行为25起,排除隐患25起,年检拖拉机3台。四是依照“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以鼓吹贯彻落实《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为抓手,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品级高等晦气因素,全力以赴地抓好了草原防火工作着力抓好了全县草原防火工作,取得无重、特大草原火警发生优越造诣。

(三)突出兽医兽药监管

一是强化兽药流通环节的追溯,强化经营条件整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治理规范体系扶植。二是强化立案治理,对进入我县的兽药饲料,一律要求生产企业相符兽药gmp规定;三是强化反省,采取按期与不按期相结合的方法,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反省,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相符兽药gsp规定,并督匆匆经营者做好购销台账,实行追溯治理,全县兽药经营场所贩卖的兽药均有二维码可查。四是强化抽样监测,采取抽样送检。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5余人次,发放鼓吹材料450余份。五是督匆匆和指导养殖企业树立健全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严厉袭击畜禽养殖历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行为。六是加大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司法律例和科普知识鼓吹力度。七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认真执行农业部订定的休药期品种和休药期限规定,对造成药物残留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县全年无一例使用冒充伪劣兽药的行为。八是加大兽药司法律例和科普知识鼓吹力度。

(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动用执法车辆9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现场矫正不法开采沙石等违法行为12起,下达责令竣事违法行为看护书14份,处置惩罚不法采砂行为3起。二是严格遵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治理法子》有关规定,通过开展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陈诉、实地查询访问与勘察等方法,认真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全年审核审批临时征占用草原1起,涉及面积170亩。

(五)着力渔业执法

一是在3月22日应用世界水日鼓吹等契机,向群众发放禁渔鼓吹材料200余份,让群众了解禁渔范围,禁渔光阴和禁渔内容。二是在禁渔期间,我局共出动巡查车13台次,参加执法反省人员60余人次,深入全县各乡镇主要河段开展巡查工作,劝离游钓人员5人次。三是对涉鱼餐馆有无经营天然水域野生鱼的行为开展例行反省。要求各餐馆业主要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禁渔期间不得经营天然水域的野生鱼类,不得进行欺诈顾客的鼓吹行为,杜绝呈现野生河鱼。

二、存在的问题

固然我局的平安生产工作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起平安生产责任事故,但还任重道远,也存在一些不够和问题。如员工对职业病防护意识脆弱,认识还不到位,存在怕麻烦图省事的心理,有的'企业对职业病防护的步伐和力度不敷。建议上级统一制作一些鼓吹材料,对企业和员工增强教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算

以科学成长看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遏制警备各种平安事故发生。一是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积极开展草原防火鼓吹工作,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贮备,组建草原防火应急步队,加大对村子草管员的监管力度,督匆匆其搞好巡山工作。二是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相关司法律例为手段,增强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加大高残留农药、“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整治力度,从生产环节上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平安。三是狠抓农机平安生产,严厉袭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以及不法载人载客现象,确保农机平安生产。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2

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帮派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帮派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帮派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帮派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帮派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帮派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帮派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帮派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从20xx年1月至20xx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帮派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帮派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xx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帮派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帮派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帮派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帮派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帮派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帮派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帮派涉恶案件、帮派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帮派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帮派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帮派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帮派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帮派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或分管负责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帮派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帮派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帮派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帮派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帮派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帮派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帮派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帮派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帮派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深入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持区四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包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制度,落实好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和村“两委”成员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决策机制。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培树一批先进支部;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抓好整顿转化提升,不断增强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2020年底集体经济积累5万元以上的村达60%以上。全面足额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整体结构,持续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继续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区级报备制度,保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干部转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专岗专责,一般不再承担乡镇其他工作,除不胜任工作外,任期内一般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加快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都要按程序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逐年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扩大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也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全面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制度,严防有劣迹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抓好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原则上按照村“两委”班子职级1:1的比例建立后备队伍,村党组织书记按照1:2的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大力推进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工作,着力培养一支文化素质高、愿意扎根农村、带领群众致富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深化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成员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镇党委进行培训。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个人报酬待遇、选拔任用和奖惩相挂钩,采取差异化报酬发放机制,对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增发绩效报酬,对目标任务完成差、排名靠后的减发绩效报酬。不断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优化农村党员队伍,注重从选聘大学生村文书、农村优秀青年和外出农民工中培养发展党员,确保每个行政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党员。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户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结对帮扶、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注重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烈属、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着力规范村级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的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区直部门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探索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逐步推行村级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镇、村为农服务水平。强化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统一平台。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代理制,做到全程帮办、少跑快办,逐步形成完善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区委编办、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乡村自治实践

1.提升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功能。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法律地位,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八大员”作用,持续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流动人口有效参与乡村治理,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三双”议事程序,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路径。(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动员多方参与乡村治理。积极发挥农村妇联、群团组织和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作用,培育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做好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培育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吸引各类乡贤回馈故里、参与协商,充分发挥新乡贤在议事协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中,以村党组织书记讲、村民议等方式,推动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和巡回党校,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坚持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十大创建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群众有看头、社会反响好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示范村。推进乡村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个一”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抓好文明乡风建设、群众创建活动、乡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文明村镇创建档案,完善文明村镇奖惩机制、责任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人做事、激励干事,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五星级文明户”突出诚信守法星、勤俭致富星、孝老爱亲星、文明新风星、环保卫生星创评,结合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领域探索出台奖励、补贴政策,提升群众对“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到2020年底,区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镇占比达到50%以上。(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乡村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乡风,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五老人员”等新乡贤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坚决反对和抵制高价彩礼、婚丧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人员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2020年实现行政村村规民约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利用农村大喇叭、道德“红黑榜”等多种形式,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规劝、约束。(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基层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行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等,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性展演活动,以“大讲堂”“大舞台”为载体,实施好“戏曲进乡村”“精品剧目惠民演出”“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深入挖掘民间艺术、地方戏曲、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传统工艺振兴,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遗产,留住有形乡村文化。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农村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按照“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底,全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8个。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培养村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区司法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行巡回法庭审判方式。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鼓励镇党委、政府根据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区司法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快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监控网络,着力构建“六位一体”智能化平台。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创新动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机制,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防范控制。加强农村警务队伍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警(辅警)”和治安户长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黄赌毒”“盗抢骗”专项治理,净化乡村治安环境。(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在所有行政村成立调解委员会,建立“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和联动机制,增强对因矛盾纠纷引发重大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合、公安综合窗口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和廉政档案,明确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并以流程图等形式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村财镇管制度,继续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预报、重大项目预审、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打通村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规范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腐败惩处力度。加强镇监察室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村延伸,重点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执行政策打折扣,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盘剥克扣资金财物以及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精准监督,从严执纪,形成震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纪宣传活动,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区纪委监委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道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乡村治理协同运行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区委组织部在发挥好乡村治理牵头协调作用的同时,负责抓好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的具体工作。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区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保障力度。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奖励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4

今年,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

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利用LED轮流播放“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确定重点,打击声威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全乡无重大刑事案件。

四、存在的不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需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一股劲头,争取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5

一、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1、落实责任担当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工作的有力推进。

2、全面排查梳理

对辖区内的企业、社区、学校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案件办理

依法依规办理涉恶案件,严格执法程序,保障了案件质量。

4、开展“回头看”工作

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确保打击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参与度有待提高等。

二、下半年计划

1、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

2、加强执法监督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3、深化行业整治

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秩序。

4、强化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

5、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按照xxx扫黑办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要求,xxx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现将区林草局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林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局属各单位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传达学习,领会精神

一是在在日常学习中,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林草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100余份。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宣传8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三是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林业系统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7

一、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们在扫黑除恶工作上付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1、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强化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4、加强与群众联系

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但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黑恶势力的隐蔽性增强,线索核查难度加大等。

二、下半年计划

1、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优化线索核查流程,加大核查力度,确保每条线索都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3、推进综合治理

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加强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案例分析、法制讲座等形式,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

5、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

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和应用。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垣市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组织统领、规划引领、改革驱动、示范带动、系统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长垣市20xx年乡村振兴达标村和示范村工作标准》完成创建二星示范村6个,一星示范村12个,达标村10个,全面彻底完成三年示范创建任务,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推进步骤及方法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凝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五星党支部”评选工作和“红分管理”日常工作。利用“五个一批”和“职业经理人外聘一批”选配机制,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农村“小微权利”规范化运行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农村地区“最多跑一次”。健全民事村办制度,积极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下放延伸,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凝聚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力量,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上级各类项目更多支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等活动,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让农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角。深入挖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各行政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制章程、建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合力。激活群众共建动力,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一元”约束、积分管理机制、文明户和五美庭院评选,将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二)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发展长垣继铭莲藕专业种植合作社、长垣成志种植合作社、长垣平安食用菌专业种植合作社等一批农民合作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产品商标注册。依托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达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的目的。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确保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三)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

各行政村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材料,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一是各行政村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标准,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实现各项工作有人牵头、有成员参与、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行政村要定期召开村乡村振兴工作周例会,按照责任分工,逐人汇报所分包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一起讨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法。同时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四)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项目,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家园”行动。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环境保洁全域覆盖要求,实施市场化保洁模式。重点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清理道路两侧水沟渠道的堆积秸秆和生活、建筑垃圾,清除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环境。制定《方里镇卫生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卫生考核管理机制。严抓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底综合考核,制定《方里镇秸秆禁烧村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处罚标准和措施。全镇划分6个大网格和28个小网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2、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一是各行政村要加大改厕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改厕进度。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各行政村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达标村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一星级示范村改厕率达到95%以上,二星、三星级改厕率达到98%以上,制定本村要制定本村的改厕任务倒排工期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务必保证按时高标准完成本村改厕任务。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各行政村要明确本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目标,达标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一星、二星级示范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70%以上。落实具体责任人,按照污水管网设计图纸,联系施工队,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二是严格施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4、强力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一是各村要召开好广播会、党员会、群众会,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营造好浓厚的工作氛围。尤其每天要按时通过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村干部分包村内所有宅基地超占农户,按照分包名单,落实具体责任。村干部通过入户讲政策等方式督促宅基地超占户按时缴纳超占费或者退出超占部分。

5、全面改善村容村貌。一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完成空闲地建成“四园”、庭院建成“五美”标准、D级危房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拆除等创建任务;二是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体广场、学校、村级活动场所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完成村内主街道、廊道绿化率达标、居民庭院绿化率达标等创建任务。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并继续鼓励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实行班子成员包2个村,行政组长包1个村的分包责任制,包村干部入村督促指导并协助村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村干部逐项分包乡村振兴具体验收项目,层层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各村要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各行政村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倒排工期表,围绕各自的职责和分包任务,每日按照既定目标计划做好工作。同时,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挡一面。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在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镇里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各村村干部按照分包项目,认真开展工作,每天必须有进度,镇里将每周对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度进行一次通报,对完不成日均任务的村干部,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0元,第二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进行党政纪处分,第三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将停职待岗2天如还完不成的予以撤职或辞职,并停发工资。任务完成情况记入考核台账,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按照《方里镇村级干部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第三项,贻误重点工作或中心工作的,由镇党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罢免。同时,各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每日入村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凡是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村,对其包村干部记工作差错一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台账,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下一步计划 篇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