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是不是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记录一下呢?那么一般工作总结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认真进行活动部署

法制宣传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使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高度重视,11月下旬,召开专门会议研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切实可行的、而又便于操作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下发到各直属单位,明确了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宣传重点,确定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使活动做到有的放矢。

局总体方案下发后,下属单位高度重视这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进行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了各单位具体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法制宣传日活动,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为使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我局和各下属单位结合实际,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旅游--网站为平台,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旅游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12月7日,组织--旅游职业学院部分学生,在校门口举办了12·4义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局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义务教育法知识》等宣传资料200余份,热情接待群众现场咨询6余次。三是各下属单位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栏主阵地作用,利用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单位橱窗等媒介,开展法制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广告张帖,在广大干部、职工、师生中掀起学法、守法和法制宣传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为构建和谐单位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主题突出配合密切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各下属单位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开展宣传。坚持规定动作和特色动作相结合,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设立宣传点1个,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6条,制作宣传图版9块,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大造了宣传声势,向局系统全体人员宣传党的精神,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的增强,为更好地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2

分乡镇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在夷陵区管护大队、分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正确领导下,××年以来,全体护林员认真贯彻林业政策,积极地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的管护,及时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平衡,保护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年即将结束,现将我中队月份以前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管护任务及责任区情况

分乡镇森林管护面积亩,其中禁伐面积亩,限伐面积亩。中队现有专职护林员名。(含长岭岗增补的名)兼职护林员名。

按交通地利优势将我镇划分为宜保线、普天线,分别设棠垭哨卡,由陈俊、秦发卫负责,棠垭、界岭、插旗、南垭、金竹、联合、南岔湾村的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设天坑哨卡,由丁宏林、李国勇负责天坑、天鹅池、中洲山、面里荒、高场村的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林业站设管护中队,由谭金华负责大中坝、高家堰、普溪河、分乡场村的森林管护工作及中队的日常事务。

分乡镇个行政村,各村设兼职护林员名,负责各村的森林管护以及上下工作协调。

二、森林管护方面

(一)、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在各交通要道路口,主干道,及沿公路农户房子上,刷写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达多条,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春节期间,发放祭祖灯余个,对大小型商店发出紧急通知,对购买、使用烟花、爆竹、冥纸的.进行宣传,并要求登记,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在平时的巡护中,护林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农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飞播区内农户的宣传,因飞播区内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现有成果来之不易,通过宣传,提高广大播区农民的认识,共同保护播区的一草一木。

(二)、开好一个会,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中队每月定期召开一个会,一是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衷肠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

对哨卡的管理方面,制定了哨卡值班制度,过失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更进一步明确哨卡护林员职责。护林员白天在责任区内巡护山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林政进行查处,晚上协助林政对违章运输的进行堵查,在各村、组设眼线,为我们提供准确情况,严厉打击那些滥伐盗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严把采伐办证关,实行监督采伐

月份以前共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份,其中线路清障的有份。采伐立方米,分管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政人员在办理手续时严把办证关,严格要求表格填写到位,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到位,护林员核实到位,林政核实准确后方可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四)、对加工厂、煤矿的管理

我镇现有木材加工厂余家,其中带锯加工厂有家办理了加工许可证,我镇于x月x日集中召开加工业主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要求他们建立台账,作为其明年证件年审的依据。分管责任区内的加工厂由负责护林员随时进行检查,一是看来料加工木料是否合法;二是看加工台账是否建立登记,登记是否属实,总体来看,加工厂秩序比以前大有好转。

我镇现有煤矿家,对煤矿用材问题实行专人负责管理,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五)、护林日志填写与审核

中队按月对护林员日志进行审核,并逐一签字,到目前为止,护林员日志填写还是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事项较多,二是日期填写简化,三是月管护小结未写,针对这一问题,中队将严格桉照大队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协助站其它工作

护林员巡山护林的同时,积极协助站对退耕还林地进行补植,对新造林地进行管护。对在我镇割松脂的单位进行严格按割脂操作规程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

三、林政管理方面

×年以来,我站林政人员加大了林政管理力度,护林员积极协助在林政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队充分发挥两哨卡护林员的作用,和各村兼职护林员的作用,为我站林政人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有力地打击了那些违法行为人。

月份以前共办理了林政案件起,其中无证运输起,无证加工起,滥伐林木起,没收松原木立方米,松方块,杂木杠余件,罚款元。

四、存在的不足

×年以来,中队全体护林员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实施天保工程,对辖区内的天然林资源进行管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了以下不足:

①护林员在巡山护林的过程中,发现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无证收购等案件,往往因没有全法证件而造廷误处理时机,往往受时间急,路远造成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情况,比如在百里荒岗上,巡护发现无证收购的车,打电话到站里,因上去要个多小时,等站里人上去,他们早装好走了,若有全法证件,证明身份的话,情况可能不一样。

建议:来年给护林员办理一个有效证件,能够在责任区内检查和实行监督管理。

②我站护林员个别无摩托车和电话,不利于开展护林工作,不好联系,行动不方便。

建议:招聘护林员要求有摩托车和电话扰先。

③个别林兼职护林员形同虚设,有和无是一个样,根本没有履行职责。

建议:取消兼职护林员,增加专职护林员和提高护林员福利。

④管护方面存在有死角,一年四季很少去,比如说牵牛岭,与黄花交界,山大无人,护林员一个人、两个人根本不敢进山去巡护,我们也曾集中力量去管护,但必定次数太少了。

建议:今后的管护要全面展开,不能只在交通便利的地段巡护,要经常情地组织力量集中巡护,制造声势,引起广大群众的注意。

⑤林政管理力度还有加大力度,减少各类林政案件的发生率,确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⑥木材加工厂管理方面存在监督不力,因加工厂可以天天加工,而护林员不能天天去管,天天去看,往往发生混水模鱼的现象。

建议:今后在木材加工厂管理方面,除了对其进行管理外,应还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加工期间不违反有关的规定,违章操作,否则没收保证金,还要视期情节严重程度对业主进行罚款处理。

五、今后的打算

×年即将过去,明年的工作中队打算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认真搞好森林管护,确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①在责任区加大宣传力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②加强对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做到依法护林,依法兴林。

③强化源头管理,严把采伐办证关,对办证采伐户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进行监督采伐,及时注销采伐证。加强对山林的巡护,积极发展“眼线”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④加强对哨卡的管理,严格值班制度。明年对哨卡实行轮体制度,保证哨卡天天有人在,天天有人在管事,白天下队晚上守哨卡,积极协助林政人员打击违法行为。

⑤加强对辖区内大小加工点进行管理,一是要求建立加工台账,二是要求进行业主反馈加工情况,对业主实行监督管理,不定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从快从重处罚。

⑥对飞播区内的管理力度还要加大,因涉及到飞播的村有个,面积很大,战线长,落实—名护林员专门只在播区内进行管护。

总体来说,明年的管护工作还是要靠领导的大力支持,与护林员的共同努力,我们深信,在各位护林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位领导的重视、大力支持下,分乡镇的森林管护工作做的不会比别人差,只有比别人好。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3

xx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以为营造居民良好的生活空间,把环保的事办到群众身边为目标,在获得市、区绿色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省绿色社区活动。从各个方面继续做好环保工作,现将本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成绿色社区领导小组,通过健全管理制,运作公众参与机制,来推动绿色社区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绿色社区宣传教育网络,通过黑板报、讲座、文艺活动等宣传教育手段,切实有效形成了人人爱惜绿色环境的文化氛围。

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单位宣传栏、黑板报,广泛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自觉地改善环境状况,抵制和制止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三、在社区宣传栏多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及预防疾病的措施,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社区的安全、健康、居民的身体素质。经常性地开展灭蚊、灭蟑螂等消毒工作,坚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四、实施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路面、草地、楼道等场所都很洁净,居民自觉将垃圾装袋,基本杜绝垃圾乱倒乱扔现象。辖区周边绿化及社区绿化带精心养护、打药,营造社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社区的工作不但需要工作人员的努力开展,为民服务。同时,也需要广大居民增强环保意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现社区共建的局面。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4

繁忙而充实的20xx年即将结束,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森林安全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现将本人过去一年中的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意识。

同时,作为一名林业工作人员,我不断加强学习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提高自身的工作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地区林业面积大,火情监测难。

2、群众农事活动中烧田埂草习惯还存在,尤其是抛荒农地,林间空地采用烧田草,使得防火工作量大增。

3、近年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谋先,留守人员多为年老体弱者,用火随意性很大,造成隐患。也增加了野外用火管理难度。

4、防火设施简单,无专业防火设施,扑火队员缺少专业人员培训,扑火能力较弱。

三、工作打算

1、继续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护林防火体系,并发挥良好作用。

2、加大护林防火的宣传力度,真正把森林防火、乱砍盗伐以及禁止放牧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入山、野外用火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及重点管理对象的防范,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4、继续坚持巡护瞭望制度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做到重大火情的上通下达和及时扑救。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5

一、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

以“五个一批”工作为重心,认真实施“五大脱贫工程”,按照“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要求,坚决落实扶贫政策。“一对一,点对点”精细化实施,真正因人因地施策,确保20xx年实现按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贫困村板凳垭村“摘帽”。

二、拓展产业规模,推进产业发展

一是以县委、政府发展百里充国香桃产业带为契机,在20xx年全面完成我乡1、2、3、10、11五个村近20xx亩香桃的标准化栽培,大力培育种果大户,加强园区管护,力争尽快见效投产。

二是以板凳垭村星科农业发展公司为依托,全力抓好有机山羊养殖加工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畜禽山羊养殖两大特色产业。招引西充归巢回乡创业园投资发展壮大,带动我乡板凳垭、石头垭、柏林山村附近村民养殖业发展。

三是在西古路沿线几个村通过业主招引、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城郊型果蔬种植业,解决农民就近务工。

四是继续关心支持原有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积极协调县级相关部门扶持政策,促进业主良性发展。

五是加强台湾创业园建设,培育壮大果蔬特色产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体系、检测体系和服务体系,创建一批全国知名、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机品牌。力争有机农业覆盖面达到50%,培育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以上。六是围绕建设“中国西部最美乡村”目标,在西古路招引企业发展健康养老、体育休闲产业,全力推进省级卫生村建设,打造最美乡村旅游休闲区。

三、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

一是扎实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确保争先进位。

二是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三是抓好文化体育工作。加强学校的教育管理,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四是做好农保、民政、新农合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五是妥善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利益。六是扎实做好征兵工作,为输送优质兵源。七守心重视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统计、宗教、档案、地方志等工作。

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开展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扶贫救济惠农补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抓队伍,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工作,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各驻村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包村蹲点听民情、解民忧,对留守老人和病残弱家庭开展生产帮扶,及时调处水源、土地和农资纠纷,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6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xx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乂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驴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活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问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政府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指挥所成员: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xxx,火警电话xx。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

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2437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县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公安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公安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9

今年来,我县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以维护生态环境为主线,认真开展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同时,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单位及部门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社会性、参与性

我县在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我县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社会性、参与性。

在宣传方式上,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通过张贴标语,张贴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各级群众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各乡镇和部门召开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在了解我县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的同时,也掌握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技巧。同时,在县乡镇,各相关部门组成由分管局长带队,各乡镇森林管护员和县直单位分片包干,各村(社区)在乡镇和部门内部开展植树造林,做到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全县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具体抓、责任到人”的森林资源开发工作格局。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增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性、参与性

为使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局办公室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加大了对各单位及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各单位内部建立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档案,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在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各项检查,加大了对我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

在今年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

1、县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镇(社区),对本单位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2、县局领导亲自参与了我县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

3、县与各镇(社区)相关单位签订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责任书》。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0

根据威司法【20xx】29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开展了“六五”普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目标明确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深入挖掘、提炼单位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的亮点和典型工作经验,生动、深刻、系统地展示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宣传和推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实践,为谋划“七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依法治县和全民普法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突出

(一)宣传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围绕领导干部、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市民等重点对象,开展园林绿化专业“法律七进”活动。

(二)宣传单位贯彻落实《XX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情况。宣传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实的动态。

(三)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收集法治示范创建、绿化依法治理、法治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三、活动扎实

(一)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向相关媒体报送法治信息。向党政网、政务微博、县依法治县办、县电子政务办等平台载体,报送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工作信息,截止九月共报送11条,采用2条。

(二)阵地宣传。推广法制宣传“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利用法治网站、法治手机报等新型普法载体,形成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三)主题活动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为主题,召开动员会2次、知识竞赛1次,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及“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四)社会场所宣传。在单位办公楼、县城北门口、滨河广场、城市花园悬挂法治标语4幅,在滨河游园建设和管理法制橱窗1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1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绿的浓厚氛围。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把“六五”普法集中宣传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由所法治办负责集中宣传日常工作和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由公园办完成专业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工作,各办分别确定兼职普法宣传员2名。

(二)保障经费、落实责任。一是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对普法宣传各项费用实报实销;二是将集中宣传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由办公室负责宣传日常工作和重点做好信息报送,每月至少报送时效信息1条;由公园办做好园林绿化专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和街头宣传工作,并结合案件的查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治绿工作水平。

(三)收集资料,归档迎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时效信息和各类资料,并建立台账、做好资料归档等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1

为了做好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提高居民的防范能力,把市委以及街道党工委委的工作精神落实到实处,制定出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1月:摸底调查,为强化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创安”活动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密切注意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的监控、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普法学习,本月学习内容为民事法律制度内容。

2月:继续摸底调查,随时解决民事纠纷,两节期间重点检查不安全的地方。月末开展普法学习一次。

3月: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在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扎扎实实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月末开展普法学习,学习《劳动法》内容。

4月:建立帮教,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定期与刑释解教人员谈心,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适时对成绩突出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表彰,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月末开展普法学习。

5月:强化社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提高业务能力,负责居民区的安全工作。月末开展普法学习。

6月:检查验收,对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7月:加强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严把流动人员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做到掌握第一手资料。月末开展普法学习。

8月:争取社区警务室建设,定期清查外来人员,加强治安检查工作,确保小区的一方平安。月末开展普法学习。

9月:对小区重点要害部门的防火、防爆、防骗、防盗、防破坏的安全防范工作,并且做到完无一失,防患于未然。月末开展普法学习。

10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为他们落实了生活来源,解除思想顾虑,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月末开展普法学习一次。

11月: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率。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月末开展普法学习。

12月:迎接“普法宣传日”,做好普法宣传日工作。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2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3

一、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法制大队积极参与市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学习调研、查摆剖析、整改落实、回头看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这一活动不仅改善了工作方式,也转变了工作作风。

二、学习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提高业务水平,法制大队认真学习了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把关行政处罚案件

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大队依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上半年,共审核业务科室上报案件2个,提出审核意见40余条,下达催办意见书3份。

四、开展内部“四个一”活动

在法制科内部,法制大队认真开展了“四个一”活动(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句话语问候),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并牢固树立了服务意识。

五、探索符合本单位的法制工作规律

基于内部调研与外部学习,法制大队努力探索符合本单位的法制工作规律,并逐步建立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法制工作制度。

六、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继续参与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勤勉意识。

拟起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南阳市食品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南阳市食品监督所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预先审核制度》等,以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并积极开展全所同志定期学法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总结来说,法制大队在上半年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不仅积极参与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业务水平,还严格把关行政处罚案件,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在下半年,法制大队将继续努力,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工作,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4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20xx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县委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12日—4月27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草原监理大队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各苏木镇,应用蒙汉两种语言与广大牧民面对面的讲解、心贴心的交谈,将宣传活动开展到农牧民家中。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活动期间巴彦淖尔市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4起;鄂尔多斯市查处85起。

宣传月期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2300多台次,人员15000余人,悬挂宣传条幅650余条,张贴标语34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61万余份,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300余次。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无声地浸透到广大农牧民心中。其形式之活、内容之多、气氛之浓、效果之好、受教育面之广,不仅让农牧民了解到了草原的重要作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也树立了草原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和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5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森林公安工作计划 篇16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参与市所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学习调研、查摆剖析、整改落实、回头看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较好地改善了工作方式,转变了工作作风。

2、认真学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对行政处罚案件,依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上半年,共审核业务科室上报案件2个,提出审核意见40余条,下达催办意见书3份。

4、在法制科内部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句话语问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5、在开展内部调研与外部学习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符合本单位的法制工作规律,逐步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法制工作制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参与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勤勉意识。

2、拟起草《南阳市食品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南阳市食品监督所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预先审核制度》、《南阳市食品监督所全体同志学法工作方案》、《南阳市食品监督所全体同志学法计划表》,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全所同志定期学法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