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为使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工作计划能够让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5年重点整治工作计划(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2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在于全民参与,全民参与的关键是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而思想观念的转变,宣传首当其冲。只有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民心,形成全民参与态势,才能赢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功。为此,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报道我乡城乡整治情况,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增强城乡环境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全乡环境整治工作中,为打造护安镇宜居生活环境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抓好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乡上专门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落实环境整治宣传报道工作,成立了宣传报道领导小组。组长:谢建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小平镇长

蒋映隆镇人大副主席

成员:蔡志艳、郑成毅、张亚林、温超、王为、许启佳、李小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宣传办,具体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工作职责:

1、制定镇上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镇内的宣传版报和宣传标语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工作。

3、策划和组织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型宣传载体活动。

4、加强与外界的联络,随时收集信息,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5、负责组织和策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活动。报道在整个环境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等。

三、工作步骤

与区上同步,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工作也分为三个阶段。

1、20xx年3月2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第一阶段,主要是思想发动宣传,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

2、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对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鼓励更多的百姓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做出特色。

3、20xx年11月1日至20xx逐步形成12月31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对镇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效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进行总结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站所、企业、学校、医院、企业等辖区内所有部门都必须根据该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2、各村、站所、企业、学校、医院、企业要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报运到护安镇宣传报道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处,便于镇上及时总结上报。

3、各村、站所、企业、学校、医院、企业等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力争通过全面的宣传发动,培养树立典型,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城乡居民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抓住源头、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内容和目标

1全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禁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2严查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杜绝新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出现。

3加强煤炭、水泥、钢材、砂石及其他矿产品、重质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的源头管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三、治理措施

(一)道路治理

1交通、公安交警及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公路的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联合执法队伍要落实责任。团结协作,集中力量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交通路政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处理;交警部门负责拦截、指挥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维持交通秩序;公安部门负责维持治安秩序,处理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和破坏软环境行为。

3突出重点路线、路段。确定舒兰北收费站为超限检测点,重点治理省道榆江公路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队伍要配合各乡镇街加强县、乡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特别是绕越超限检测站点的车辆。

(二)源头治理

1交通部门执法人员要进驻煤炭、砂石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站等货物集散地。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

2加强对大吨小标、车辆及停车卸货场的治理工作。规范设置停车卸货场。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治理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落实人员、设备、经费,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科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车型的执法检查力度。

3严格下达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记录,公布监督电话,自觉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坚决杜绝因治超而出现新的公路“三乱”

5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应急机制。集中整治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货运车辆集体报停、运力紧张、发电用煤紧张、哄抬价格、堵塞交通、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4

为贯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迅速落实市、县扫黑除恶的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乱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黑恶犯罪案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营运;交通执法领域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恐吓客运班车司机、暴力阻碍交通执法;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恶问题及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行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本辖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信访积案、执法办案、群众举报、工作排查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中排查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层访视等活动,下到基层一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模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过滤,细查提炼,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此次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宣传条幅、出租车显示屏、客运场站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集中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乱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格问责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5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6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确立了“乡村振兴先行镇”发展目标。为确保我镇鸣鹿村创建示范村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特制定“乡村振兴先行镇”建设实施方案。

一、“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创建示范县目标,牢牢把握富泉镇的目标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三、基本原则

实施乡村振兴先行镇战略,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产业兴旺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走符合宝城实际、具有富泉镇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扎实推进。

四、工作重点

1、实施沿湖风貌塑造工作。抓住兰家湾大桥建设机遇,逐渐改善鸣鹿村现有沿湖观湖岸风貌,使鸣鹿村旅游资源提档升级。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在全村范围内居住点和公路沿线均完善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机制。各畜禽养殖点,禁止直排直放,对排放物必须进行达标处理,实行达标排放,严禁乱排乱放,倡导进行循环绿色利用。全面深化河长制,深入开展“河畅、水清、岸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水源地和“禁养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实施农村户户通工程,确保鸣鹿村每一个主要聚集点都有公路直达,进一步拓展乡村道路生命安防工程,加大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路口警示装置、波形护栏安装力度,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自然资源局治超工作计划 篇7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积累经验、探索路子,乡村振兴工作实行试点先行、先建先试,为强力推动试点村建设,量化工作任务,结合舞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注重保护、留住乡愁,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打造一批“产业优、底蕴厚、秩序好、保障强”的美丽乡村新典范,探索乡村振兴有效路径。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五镇十村”示范带、“一河两岸”景观带为目标,以环境集中整治和“十个一”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带动整体提升。到20xx年底,全县初步打造1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以“三清三拆三治”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集中人员和力量,对试点村杂物当道、杂草丛生等进行全面清理,对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和私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形成生态宜人、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风貌,提升试点村整体形象。

(二)开展“十个一”工程

一是健全一套班子。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把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经济头脑、热心为群众办事的党员选拔到村级班子,把致富、带富能力强的群众培养成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党建与经济发展“双推进”。同时,以农民为主体,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做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协商管理格局。

二是编制一套规划方案。坚持“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的理念,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与扶贫开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对全域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规划,尊重乡村风俗和民族习性,注重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凸显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乡村文化。同时,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确保规划真正管长远、利发展。

三是培育一个产业。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产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打造“农田景观化、果园公园化、菜园花园化、园区景区化”的新乡村。要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突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粮油、畜牧、蔬菜、林果花卉、食用菌及休闲农业等生态农业专业村。要围绕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乡村民宿、休闲农庄、特色庄园、风情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特别是对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乡村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沿河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景点。

四是安装一批路灯。做好试点村亮化工程的规划工作,重点搞好主干道路、村室广场、卫生所等公共场所沿线及周边照明。有条件的村可依托老促会革命老区帮扶项目,安装一批太阳能路灯,打造一批高标准、景观化的道路。

五是绿化一批空闲地。按照“果树进村、一村一品、一路一景、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理念,栽植一批果树,春季观花、夏季赏景、秋季品果,打造一批果园式村庄,叫响几个文化节、采摘节。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对荒片地、边角地、空宅荒院栽植绿化树,提升绿化成果。

六是美化一批墙体、文化墙。按照“因地制宜、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的原则,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特色,慎修房、少拆墙,在美化中保护,在保护中建设,形成一村一景、一路一主题、一巷一特色,做到与村庄规划、产业发展、旅游发展、文化特色相衔接,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凸显可持续发展。

七是新建一座公厕。按照“实用、美观”等要求,在各个试点村建设一座规划设计超前、布局合理科学、运营简单便捷、外观美观和谐的公厕。同时,制订完善一套运行管护机制,采用公益岗位管理等办法选拔一些有责任有爱心讲文明的人员进行管理。

八是建设一座文化礼堂。按照“文化地标、精神家园”的标准,科学规划建设文化礼堂,按照活动公园、文化乐园、精神家园的“三园要求”,努力把礼堂打造成为一个以礼堂、讲堂、文体活动场所等为基本设施的村级文化阵地综合体。建成一座礼堂,配有舞台,能够满足群众举办文化节庆、文化仪式、文体活动以及村民议事集会等方面的功能需要。建成一个讲堂,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和法律知识普及、生产技能培训。建成一个文化活动场所,配套农家书屋、广播室等文体活动场地。建成一个文化展示墙,以展览墙、室、馆等不同展陈形态,以图片、文字以及实物等展示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坚、美好家园等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九是引进一个投资主体。坚持内外资、内外贸一体化运作,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招商作为主攻方向,强化龙头带动效应,突出引进重点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利用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创业能人等乡贤作用,用足用活外力,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各试点要率先全面清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按照“盘活要素、开发资源、增加收益”的原则,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的荒田、荒林、荒塘、荒园等集体资产,通过依法出租、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荒片经济、庭院经济,实现集体存量资产增值。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双增”行动,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途径办法,建立村级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村级组织的自我“造血”功能。20xx年底,每个试点村集体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十是完善一套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内事、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做法。尊重群众意愿,把发展自主权交给群众,充分引导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设计、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建有所管、长效运营、常态保持。建立健全农村“一约五会”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破除陈规陋习,让文明新风吹拂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要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乡镇为主体,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建设。各乡镇对每个试点村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全面负责试点村推进,对照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试点村早出形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承担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单位,要及早着手,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通过发动群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等形式,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注重调动社会资本投入,为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