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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八节活动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国办发〔2022〕6号)以及《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晋政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逐步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设职位招录(聘)残疾人工作。确保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及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残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注重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各级残联主动与民政部门、妇联、工商联、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对残疾人创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鼓励引导业务范围较广、岗位较多的民营企业,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和残疾人身体状况,优先招录(聘)残疾人。(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惩机制。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奖补实施办法,对安置残疾人稳定就业成绩显著的用人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社会组织等给予奖励。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机关、事业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保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予以披露;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国资运营公司、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jzd365.Com

4、推动出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办法。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和盲人按摩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岗位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加大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机构的资金投入,支持用人单位就近就便招用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在常住地附近或居家就业。(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对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数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在职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含)的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和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落实按规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扶持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性机构。(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充分利用残疾人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抓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发挥街道、社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各方作用,推动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车间,开发辅助性就业生产项目。有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示范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帮扶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

7、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建立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残疾人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产业,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制度。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政府和街道兴办的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的网点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统筹公益性岗位帮扶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就业。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府和街道增加、设置公益性岗位时,要优先安排条件适宜的残疾人就业。(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扶持残疾人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的、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符合推荐条件的,按程序优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搭建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园等对残疾人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咨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务力度。鼓励各级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帮扶特殊困难残疾人就业

11、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推广“企业+残疾人”模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帮扶车间等方式,辐射带动残疾人增收致富。开展助残帮扶项目,每年资助不少于5000名残疾人发展产业,实现家庭稳定增收。(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帮扶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构建校企合作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导,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聘)残疾人用工时,将残疾人大学生作为重点招录(聘)对象。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完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支持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盲人按摩及多元化就业。加大盲人按摩培训力度,对就业年龄段有需求的盲人做到应培尽培。扶持培育一批医疗按摩从业人员,鼓励、扶持盲人和社会力量开设盲人按摩机构;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建设省盲人按摩医院。开展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活动,支持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和按摩机构建设,规范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和继续教育,打造一批示范性盲人按摩机构,不断提升盲人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促进盲人就业多元化。(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

14、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开展的各类公共职业培训,应将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围,分层次开展不同等级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对城乡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取证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行跟进式就业培训服务。建立健全摸排、施策、跟进、帮扶等工作机制,全面摸清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建立动态需求信息库。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业态就业创业培训。通过残疾人技能展演、成果展览、作品展销活动,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新形态提供发展平台,提高残疾人劳动成果商品转化率。鼓励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营等就业创业新形态。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就业新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定期举办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建立残疾人创业创新项目库,对创业创新项目进行评选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创新发展。(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残疾人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帮扶措施,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上作表率,把“两个格外”落到实处。(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制度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及《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规政策,根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省残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拓宽就业渠道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残保金作用,通过“有效的征”促进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实现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互利共赢;通过“有效的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业。(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社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各级残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残联、省教育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由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及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残疾人就业不受歧视、各项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在方案实施期间,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效果评估。各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至少组织两次检查和效果评估,每年年底向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落实情况。(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三八节活动报告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

我叫xxx,村委委员,具体分管妇联工作我是村委员会委员,分管村妇联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今年以来在支部及村委的正确领导下就我一年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妇女方面工作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20xx年49岁以下育龄妇占妇女总数的61%,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我村重新修订了《泉头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占已婚妇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占已婚妇女的32%。由于我们宣传到位,上下级相互沟通,群众对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才保证了我村20xx年没有出现计划外生育。20xx年我村新客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户;为7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办理奖励费户,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尽管20xx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今天借这个会议,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我的工作进行指证批评,为我的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泉头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5年三八节活动报告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大家好!

我叫xx,村委副主任,支部委员,主要负责支部宣传工作。

本人现任泉头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今年以来在镇党委领导下、在支部的分工下,一年来来能坚持看书学习,带头学法用法,使上级党委的精神能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使我们村的经济及各方面的工作有了显著的提高,现就今年工作做小结如下:

一、作为一名村委会副主任,在支部的分工下自己本人配合好村主任的一切日常事务工作,自己本人首先在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了各项工作,着重服从服务于班子集体工作为目标,团结带领村委会成员。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使我村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使我村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总体上来说,村的社会治安是良好的,社会风气正,构建了社会和谐的村风。没有一起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事故。

二、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我们始终以保障村民利益为目标,经常走门串户,了解群众的疾苦,特别是孤寡老人,为他们解忧排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平时注重廉洁自律,把好大关口,在一些村务过程中,从来没有巧立名目吃、请。本人从不挥霍浪费村里的资金,本人始终坚持以德服人,勤政为民的'原则。全年的工作自己能带头吃苦,享受在后,自己从不以权谋私,在处理各项的矛盾中和为村民办事从未索取过钱和物。

三、全年度圆满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的各项任务。

以上是我本人简单的工作汇报,作为自己是个农村基层干部要多记廉洁帐,自觉地学习科学发展观,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向党委支部和全体村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5年三八节活动报告 篇4

本人现在担任五联村妇女主任,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计生办、村支部的领导下,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现将20xx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来,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

一、强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努力提高个人修养,做到与时俱进。二是学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力求在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时不走样,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三是积极学习现代管理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自己能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群众选了我做村干部,我就要为群众办事。我不断进行反腐倡廉学习,对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认真反思,努力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二是深入群众,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遵照团队讨论后的指示执行。三是注意加强自身的廉政思想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四、在处理村计划生育事务中,我坚持不报销招待费、出租车费,不挪用公款私存。

在办事公道上我坚持做到客观公正地看待每一个人、看待每一项工作,不带个人色彩,对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不迁就、不拉小圈子、不搞亲亲疏疏、不计个人恩恩怨怨。

我努力做到在工作上不偷懒、作风上不耍滑、生活上不谋私、言行上不违纪;做到“处事讲原则,工作讲实干,廉洁讲自觉,共事讲团结”。

三、勤奋工作,竭尽全力干好本职。

1、着力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生育法律意识。一年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宣传计生政策法规,通过各种宣传进一步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自觉落实措施的人增多了。

2、着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我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坚持与计生协管员一起每周对流动人口进行排查。

3、着力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抓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工作的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双农独女户按时发放补助。

4、着力提高避孕节育及时率,搞好优质服务。积极发放各类计生用品,宣传计生知识。

四、服从核心、服务中心,扎实做好村支部交办的工作。

作为村支部委员,我努力协助村支部搞好“创先争优”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支部的凝聚力以及与群众的联系。在经济普查及拆迁安置相关费发放等工作中我也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对于工作我一直努力,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今后要更加努力工作以回报村民对我的支持与信任。

2025年三八节活动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采取“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等十项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四类岗位供给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制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对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采取专设招录职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年龄及户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等措施,加大招录(聘)残疾人力度。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的职位(岗位)体检条件。建立并落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比对、招录统计和公示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市级以上残联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市州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预留15%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各地残联联合税务、工商联等为民营企业开展惠残税费政策宣传,提供残疾人用工需求调查、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建好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福利产品专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社会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征集发布推广一批市场前景好、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培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助残就业。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灵活就业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打造家门口的“15分钟灵活就业圈”。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和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就业单位和其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纳入地方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试点。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四类重点群体

5.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开展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实施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择业引导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在保洁、保安、保绿、水管、护路、生态护林、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开展残疾人防返贫监测,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鼓励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用人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吸纳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将帮扶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认定的优先因素之一。实施阳光增收计划、电商助残计划,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种养殖技术、农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指导,因地制宜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融资等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兴业增收。鼓励、支持残疾人创办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资金项目适当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主办或合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倾斜。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培养,到2024年,每个乡镇至少培育有1名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等就业载体,帮扶残疾人就近就业,给予延续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扶残助残农产品参加中部农博会、食品餐饮博览会,在省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中心开设专区展示展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地残联、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残疾学生高考招录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精准掌握湘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对在湘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并优先纳入各类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制定帮扶计划,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为残疾人大学生人数较多的高等院校提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公共实训基地开设盲人保健按摩培训课程,对有就业愿望的盲人提供规范化定点免费培训。推进盲人按摩门店扶持工作,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送管理、送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推进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两项发展能力

9.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311”就业服务。各级残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一轮信息比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和一次就业需求摸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残联移交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4年,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和以带动残疾人就业为主的创业项目入驻。到2024年底,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多的用人单位,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中残疾人培训资源供给,优先采用分散培训方式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全省建成15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各地工商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预留参与名额。支持各地采取给予培训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其他县市区合并举办专项培训。举办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赛、残疾中职学生职业技能赛,市州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活动。2022-2024年,全省共计扶持不少于6000名残疾人创业。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帮助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依托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支持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条件

(一)信息保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部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同步更新、定期交换等形式,开展残疾人就业基础信息核对、服务匹配。建立全省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清单和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载体目录,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保障。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将残疾人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就业帮扶重点群体,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每年向本级残工委会议汇报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项行动负责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地落实职责。

(三)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惠农惠残资金,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的用人单位,每年按照超比例人数(可以不是整数)乘以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给予奖励。制定残疾人就业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补贴办法,合理确定残疾人就业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宣传保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及需求反馈渠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监督保障。对在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各级按规定予以表彰。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2025年三八节活动报告 篇6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9号)精神,依据《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金华市“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扩中”“提低”为目标,以全市有就业需求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数字化改革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牵引,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层次不高、区域不平衡等问题,持续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到2025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5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推进单招单考残疾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做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和数据协同工作,健全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至少推出1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国有企业残疾人就业帮扶。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安排一定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时调整布局政策,适当放宽烟草制品零售店的数量、间距要求,确保“十四五”全市用于残疾人创业扶持的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少于300个。新增彩票经营网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残疾人需求。(责任单位: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

(三)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创新建立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依托“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支持企业在山区乡村设立帮扶就业基地,开展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试点,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区域不平衡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创新建立“按比例就业用工企业(以下简称“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中介企业”)——就业基地——残疾人”的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服务指导监督。将备案申报与线上线下核定相结合,精准掌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职工总数、持残疾人证、军残证残疾职工总数。加快工疗型“残疾人之家”建设,进一步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市残工委成员单位)

落实税收优惠、超比例安置奖励和辅助性就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按比例就业超过1.5%、集中就业超过25%的企业,达到奖励条件的,给予超比例安置奖励。辅助性就业机构达到残疾人之家星级服务标准的,享受残疾人之家服务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残工委成员有关单位)

(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鼓励个人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对以员工制方式组织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金华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建补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地(所)租赁补助、创业贷款贴息等补助政策。进一步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推动平台企业及各类电商企业将更多云客服、云审核以及网络系统维护等工作岗位安排给残疾人,并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残联、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助力残疾人就业。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强化的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22〕32号),引导非公企业设置专门的共富车间、共富生产线、共富岗位,定向吸纳残疾人就业。充分发挥“金融助残”“圆通圆梦”等助残就业帮扶行动的作用,激发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热情和爱心。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选择一批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助残志愿机构、残疾人服务组织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相应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六)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就业保障行动。建立和健全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制度,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的就业困难认定,落实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政策。对于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财产增收模式,拓宽农村残疾人增收渠道。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整合现有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一批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应向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倾斜,支持农村残疾人进入新业态创业,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精准服务。各地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组织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确保有就业意愿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百分百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各在金高校)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定相应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鼓励高职院校、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机构参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认定一批专业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顶岗式、实训式、观摩式、订单式、孵化式和师带徒培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实施“现代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行动。以残疾人就业全周期服务为牵引,深化数字化改革,完善“残疾人之家”场景应用(残疾人辅助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建立社区主动发现、依法推进、社会动员、兜底保障、供需对接、激励奖励、培训提升等七项就业促进机制,着力实现多跨协同、综合改革、集成联办,为更多残疾人就业增收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每年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局)

三、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资金保障。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保障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投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宣传动员。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

(四)监督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要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25年底,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报送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