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狱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1

一、演习时间:

待定

二、演习地点:

待定

三、演习指挥体系:

总指挥: xx

副总指挥:xx

组长:

成员:

四、应急演练科目及预期目标:

(一)紧急避震:当假定地震发生时,各班当堂授课教师快速有序组织本班学生躲到桌子下面,双手抱头,防治头部受伤。

检验师生应急避险方式的科学性和避险场所的安全性。

(二)紧急疏散:当听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各分队工作人员快速到位,各班当堂授课教师迅速有序的组织本班学生撤离出建筑物,前往我校的地震避险场所----操场。

检验紧急疏散路线设计的合理性、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师生紧急撤离时的组织纪律性。

五、撤离路线:

同出操路线。

1.教学楼各楼层负责人:

一楼:x 二楼: 三楼: 四楼: 综合楼:

2.发生地震时,各班当堂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双手抱头躲到课桌下面,听到疏散信号后,迅速有序的组织学生快速离开建筑物,在疏散过程中,双手抱头,听从安全员的引导,不要惊慌。

3.楼梯拐弯处的安全员:(地震发生后,安全员要尽可能的到达自己的疏散位置)

教学楼东南角楼梯:

一楼和二楼交接处:

二楼和三楼交接处:

三楼和四楼交接处:

教学楼东北角楼梯:

一楼和二楼交接处:

二楼和三楼交接处:

三楼和四楼交接处:

教学楼西边楼梯处:

一楼和二楼交接处:

二楼和三楼交接处:

三楼和四楼交接处:

综合楼楼梯处:

一楼和二楼的交接处:

二楼和三楼的交接处:

三楼和四楼交接处:

一楼出口处:

办公楼:发生地震时所有老师快速的双手抱头躲到办公桌下,听到疏散信号后,有序的离开办公室,前往操场,党员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注意保护老教师、有身孕的教师及生病教师。(如地震发生时,办公室有学生,教师要保护好学生的安全。)教师在疏散时要尽可能照顾到一同疏散的学生。

疏散途中:

广播信号:

疏散集中地(田径场)指挥:

4.各队要在总指挥的指挥下,有序、有效的采取行动,将地震伤亡减到最小。

5.疏散时,各班按照平时演练的情形进行疏散,团员同学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同学照顾小同学,男同学照顾女同学。

6.一切行动听从指挥。疏散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蜂拥争相向外拥挤;第三疏散时同学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在老师的带领下迅速疏散到操场。

7.到达操场后,各班班长和体育委员迅速检查()本班人数,并将人数报到集中地指挥汪小宝老师处。

8.集中地指挥快速的统计结果向总指挥汇报。

六、行动信号:

发生地震鸣36秒 停24秒 反复3遍

地震结束 疏散信号 鸣6秒 停6秒 反复15遍

七、演习程序:

1.假定地震发生,指挥部发出启动演练暨紧急避险指令。

2.师生就近紧急避险。

3.假定第一波地震平静,指挥部发出紧急撤离指令。

4.师生紧急撤离,疏散到临时避难场所。

八、要求:

1.明确责任,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每层的楼梯口、疏散路线每个拐弯处等,都要有人负责。

2.要严肃,要当作是真的地震发生,而不是一种游戏。

3.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

4.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

5.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倪晓伦

副组长:刘霞

成员:陈祖根、唐玉杰、武文彪、骆迎国、张耀、朱青华、王永华、孙建东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

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

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教师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3

为提高学校紧急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确保地震来临时,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特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地震应急指挥部)

组长:张成胜(校长)

副组长:苏其钥

成员:各班主任及其他教师。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临震预x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4、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援助。

二、防震减灾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

安全保卫组:

(一)、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长:张成胜

成员:李玉忠孙国权。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承担领导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的具体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承担领导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二)、应急疏散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王富建

成员:为突发地震时在校的所有上课教师、班主任。 职责:

1、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

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在教室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等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疏散安置应急期的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应急信号员:赵宗琴

职责:管理、发布应急信号。

(三)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张成胜

成员:当班任课教师、各班主任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进行紧急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及安抚学生工作,除校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组要求的人员到规定地集合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非当班教师、后勤工作人员等。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5、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四)安全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孙国权

成员:王富建、张玉珍。

职责:

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三、震前应急准备: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后,当临震预x发布时的紧急情况下完成。

1、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广场正中位置。

2、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修定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少先队利用宣传栏经常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经常进行检查;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4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市《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许开雄

成员:黎德恩、林鸿、黄俊广、沈庆禄、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教育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市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异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重要用户、重点用户以及生命工程用户的通信。

三、对学生进行抗震常识教育

1、避震要点

震时是跑还是躲,我国多数专家认为: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避震应选择室内结实、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室处开阔、安全的地方。

2、身体应采取的姿势: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保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

3、教学楼避震

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在操场或室外时,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应当有组织地撤离。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阳台上去!必要时应在室外上课。JZd365.COm

四、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五、震时应急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关

1、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搞好指导与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地震局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中小企业局、农业开发办等各部门负责同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刘国胜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科信局局长、经济计划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市政府发布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的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戒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尽快到位,灾民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地震大致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20xx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6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项目部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项目部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负责项目部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由项目部和监理部成员组成。

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长:xx(公司主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成员:

社会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一、项目部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共同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确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复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

五、对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七、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八、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规定

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灵敏有效。

(3)项目部应建立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组织,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人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4)施工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不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5)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6)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8)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2)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5)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16)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17)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六、灭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准备

1、救护物资种类、数量:救护物资有灭火器、黄沙、石灰、麻袋、撬、铁锹等数量充足。

2、救灾装备器材的种类:仓库内备有安全帽、安全带、切割机、气焊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电筒等。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24小时值班。

3、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和1211灭火器。国标消防栓,分布各楼层。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消防栓应标明地点。

4、急救物品:配备急救药箱、口罩、担架及各类外伤救护用品。

5、其它必备的物资供应渠道:保持社会上物资供应渠道(电话联系),随时确保供应。

6、急救车辆:项目部自备小车,或报120急救车救助。

7、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1)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2)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保养。

(3)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都知道。

七、培训和演练

1、消防知识培训:项目部定时组织员工培训有关消防安全、救助知识,有条件话邀请有关专家前来讲解,通过知识培训,做到迅速、及时地处理好火灾事故现场,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维护技术培训:对各类器材的使用,组织员工培训、演练,教会员工人人会使用抢险器材。仓库保管员定时对配置的各类器材维修保护,加强管理。抢险器材平时不得挪作他用,对各类防灾器具应落实专人保管。

3、项目部、监理部要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知识、防火器材使用培训和演练(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抢险救灾基本常识等)。

4、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防火、自救常识。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消防事故后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审并改进预案。针对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火灾应急预案文件体系,加强火灾应急预案的管理。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7

为了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处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规定及省、市有关工作意见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服刑人员脱逃、归正人员脱管,具有实施行凶、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迹象的;

(二)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

(三)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者、志愿者实施暴力报复行为的;

(四)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的;

(五)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处置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众安全和村、居(社区)稳定。

(三)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干群结合、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中心,其负责人负责事件处置的全面领导;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指导中心是指挥中心的情报信息机构,其负责人负责传达上级指令和情报信息的`上报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是处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部,其负责人负责事件处置的现场指挥工作。

(一)县指挥中心职责。县指挥中心负责传达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按照处置原则,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负责将工作及其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负责指挥和协调政法部门等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二)指挥中心情报机构职责。县指挥中心情报信息机构,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当好指挥中心的参谋和助手;负责突发事件情报信息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负责督查现场指挥部对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事件处置结束后的情况报告和总结。

(三)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负责依照上级的指令对事件进行直接处置,具体落实区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负责及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及其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处置措施、事件发展的进程和处理结果等;紧急情况下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应急措施,事后立即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事发地乡镇(街道)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要参与处置工作,按照县指挥中心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提出意见等;负责联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等社会力量参与事件的处置。

四、应急处置措施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执行。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对事件进行追踪和监控,一旦判明性质,立即报告给同级政府和县指挥中心,并根据事件可能产生的最大危害性,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影响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执行。根据同级政府(办事处)和县指挥中心的指示精神,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开始先期处理:

1、核查事实,寻找涉案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

2、通知公安派出所,请求出警处理;

3、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稳定涉案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情绪;

4、对涉案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实施重点监控,防止事态恶化;

5、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同级政府(办事处)和县指挥中心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县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指挥部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立即派人前往突发事件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协调政法等相关部门实施紧急处置。

(三)调查侦破案件。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执行。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迅速开展调查侦破工作,同时收集证据,查证事实,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不法分子。

(四)统一事件报道口径。由县指挥中心负责执行。应当遵循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促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的原则,决定是否对外发布信息。需要对外发布的,应当拟定信息内容,组织事件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案件侦破后,应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件真相。

(五)行动终止和善后工作。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执行。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经请示县指挥中心同意,可以宣布突发事件的处置行动基本结束。同时要对整个事件处置的详细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县指挥中心和同级政府提交详细的处置情况报告。

现场指挥部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按政策规定,协助当地政府、办事机构做好赔偿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带来的各种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县指挥中心情报信息机构对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在现场指挥部提供处置情况的基础上,应当向县委、县政府、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或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上级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处置情况报告。

五、行动保障

县指挥中心、乡镇(街道)现场指挥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作好充分的准备。

(一)要强化防范意识,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要建立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和报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情况及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防范、发生灾害和重大事件及不稳定因素时,应当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管控,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要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专项资金。做好通信、交通等相关器材保障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中人力、财力、物力的需要。

(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人民群众中获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信息,要在与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经常联系上获取有关信息。大力加强情报工作,一旦发现动向,立即先发制人,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主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8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9

为确保我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区政府有关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淑英同志任组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学校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和指挥室,王章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震减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震减灾工作,把地震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震减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的顺利进行。

4、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顺畅,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转移并送至安全地点。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地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市、区指挥部将通过市、区各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区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10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旨在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建立健全县安置帮教突发情况应急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决策、有效应对,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工作。

工作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需要,下设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引导组、心理疏导组等,明确各组职责,确保分工合作,协同作战。

三、预警与信息报告

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信息,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分析。

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或接到突发情况报告,应立即启动信息报告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至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

现场处置:接报后,现场处置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安全,对涉事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和安抚,防止矛盾激化。

心理疏导:心理疏导组应及时介入,为涉事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援助,缓解情绪压力,防止极端行为发生。

法律援助与调解:司法局应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解决法律纠纷;同时,组织调解力量,引导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社会救助与安置: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提供临时救助或安置服务,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舆情引导:舆情引导组应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防止不实信息扩散,维护社会稳定。

五、后期处理与总结评估

善后处理: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各工作组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恢复秩序、赔偿损失、心理疏导等。

总结评估: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应对过程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六、保障措施

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用所需物资。

宣传教育:加强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总之,县安置帮教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是保障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美丽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监狱应急预案演练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地震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和控制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和省外发生对我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地震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优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依法规范、资源共享。

2组织体系

2.1省卫生计生委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省内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对口协调省内外、境外医疗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负责向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医疗救援和灾后防病工作的重大决策建议;完成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性工作。

组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委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应急办、政法处、疾控处、医政处、中医药管理处、综合监督处、妇幼处、国合处、机关服务中心、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省血管中心、省疾控中心、省血防所和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委应急办、办公室、医政处、国合处组成,应急办牵头。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度、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地震灾害信息(重点包括救治伤员数以及卫生系统的.灾害损失核查统计数等)收集、整理和上报,外来救援人员的协调安排,组织会议和重要工作督办,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委局的联络协调,必要时向国家提出卫生应急支援的请求,处理涉外相关事务,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委医政处、中医药管理处、妇幼处、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医政处牵头。负责组织、指导伤员现场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提出伤员转送异地和资源需求建议,根据需要组派省级医疗专家和队伍;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制定伤情判定标准(包括极危重、危重、重症、轻伤)、相关诊疗方案及出院标准;及时统计伤员救治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至综合协调组。

卫生防疫组:由委疾控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监测处、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省职防院、省血防所组成,疾控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根据需要组派卫生防疫专家和队伍,做好灾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防控制、疫苗应急接种、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事故调查、环境消杀、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卫生执法监督、应急物资需求建议;及时统计灾后防病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汇总至综合协调组。

新闻宣传组:由委办公室、宣传处组成,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对外宣传、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收集并保存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组建现场宣传报道组,第一时间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物资保障组:由委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办公室、医政处、机关服务中心组成,委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牵头。负责协调救灾卫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急需物资的采购和调配。

现场协调组:由各工作组抽派人员共同组成,由一名委领导或处级领导牵头负责。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指导和协助当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统筹协调外来支援灾区医疗卫生救援队的工作,做好前后方信息联络沟通工作。

2.2市、县(区)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市、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别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根据地震灾区卫生应急的需求,请求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与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3日常管理机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办(或日常应急管理科室)负责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如: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的制订和管理,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演练等。

2.4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或专家咨询组),负责本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技术指导,并提供咨询建议。

2.5专业技术及监督机构

2.5.1医疗和采供血机构

各级急救中心(站)负责地震灾害伤病人员的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地震灾害伤病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监护、收治入院和灾民安置点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应急心理援助工作,同时负责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采供血机构负责保障血液制品的采集、储备及供给。

2.5.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地震灾区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与处置,重点人群预防接种、饮用水监测与消毒、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环境消杀灭及尸体、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2.5.3卫生监督机构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和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以及灾后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3.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省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1.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300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可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5.0~6.0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1.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50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省内发生4.0~5.0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3.1.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省内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本辖区内发生3.5~4.0级地震,可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Ⅰ级、Ⅱ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Ⅲ级响应,在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Ⅳ级响应,在县(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和伤病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

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灾区卫生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也可调高响应级别;对卫生应急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敏感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可适当调高响应级别。

4应急响应

4.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响应

4.1.1应急启动

(1)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地震灾害,省卫生计生委应急办接到省地震局的通报后,立即向委分管主任报告;委分管主任迅速向委主任报告,同时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委主任根据震情和分管副主任的建议,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卫生应急响应。

(2)委应急办迅速将启动应急响应的信息通知到委机关相关处室和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将卫生计生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的初步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应急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

(3)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委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加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

(4)委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至指定地点集结,参加省人民政府牵头、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省人民政府工作组立即赴灾区;在灾区组建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1.2主要响应措施

4.1.2.1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综合协调组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伤员救治、灾后防病等卫生应急处置情况以及医疗卫生救援需求等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应急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

地震灾害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信息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包括响应级别、卫生应急队伍出动情况、前期救援情况、伤情、病情、疫情和卫生系统损失等情况。

参与地震卫生应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同时,迅速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将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所有救灾防病信息都必须及时在“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电话或人工送卡的报告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由属地疾控中心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实时通报了解到的相关灾情信息,以便及时调整各部门和各工作组的工作方案。

震后3天内,信息应随时上报,后续信息可在得到基本确认后再及时上报。对于危急重症伤员情况、灾区突发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药品及器械匮乏等方面的信息,应当立即上报。3天后,实行日报制度,各工作组每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关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支持的方面等情况。

4.1.2.2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分工承担地震卫生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在协调省内医疗卫生资源有序投入救援的同时,协调省外、境外卫生应急救援力量。配合省经信委、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迅速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药械。

4.1.2.3医疗卫生救援。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按照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迅速组织“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医疗卫生队”携带相关装备设备赶赴灾区,参与现场急救、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以及心理援助等工作;协调外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医疗卫生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医疗卫生系统灾害损失情况开展评估、鉴定,并尽快形成评估报告。

(1)医疗救援

现场检伤分类:到达现场的医疗急救人员要立即按照原卫生部统一的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保证危、急、重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现场急救:医疗、急救机构要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急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发现有活动性大出血、休克、呼吸心跳骤停的危重伤员要立即进行就地抢救,维持伤员生命体征,并及时转运至适宜的灾区医院。

伤员转运:承担伤员转运的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合理分流转移到医院进行救治,转送前应与接收医院进行衔接沟通。必要时成立转运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等,通过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对伤员进行转运。转运途中,要严密观察伤员病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护送到目的地。

院内救治:经现场急救的伤员及时送达灾区医院救治,灾区医院主要由现场医院和医疗点组成,负责对伤员进行清创、止血、包扎、固定、抗休克、抗感染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现场医院由灾区尚能正常使用的医疗机构、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或)派往灾区的医疗队组成;医疗点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或)派往灾区的医疗队临时组建,对灾民集中安置点开展巡回医疗。

如地震造成大量危重伤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如伤病人员的数量超过本地医疗机构负荷,可根据情况将伤病员集中转送至交通条件允许、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救治。

所有灾区医院和后方接收伤病员的医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伤病人员救治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灾后防病

风险评估:灾区卫生防疫组应及时开展灾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专项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和措施,上报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科学指导开展灾后卫生防病工作。响应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适时评估、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疾病监测: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组织灾区各医疗救治点开展疾病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进行报告。

灾区周边地区医疗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监测与报告,采取措施防止疫病扩散。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外来人员加强疾病监测和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

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多种形式做好灾后群众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及时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医学救治、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知识。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生物媒介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做好疫点(疫区)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疾病风险,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和应急接种工作。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对受损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做好消毒和卫生处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尽量利用尚存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在灾民聚集地选择合适地点搭建临时应急厕所,及时对粪便进行卫生处理或掩埋。

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粪便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协助民政、公安、农业等部门做好人、畜尸体的处理和掩埋,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心理干预

心理干预小组应及时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其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同时,协调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4)自救与个人防护

4.1.1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迅速开展自救工作,最大可能的恢复医疗和卫生防病功能。参与救灾人员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4.1.2新闻宣传。新闻宣传组配合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应急办、省地震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人员伤亡情况、医疗卫生救援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平息谣传、误传事件。

4.1.3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震区灾情、伤情、病情和疫情平稳,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经本级政府同意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宣布终止卫生应急响应。

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灾区卫生应急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好的做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4.2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省级工作组指导和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视情给予必要的支持。

5恢复重建与善后

5.1医疗卫生机构恢复与重建

灾害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卫生计生系统灾害损失情况的核查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快速恢复。

5.2灾区伤病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派往灾区的医疗队伍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的延续性,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与康复工作。对于转送至后方医院的伤病员,要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方案;对需要长期治疗的伤病员要制订相应的治疗康复计划。根据灾区恢复重建情况,后方医院可按照地方政府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分批转送回当地,并做好与当地医疗机构的衔接工作。

5.3卫生防疫工作

尽快恢复各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6卫生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并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

各类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队伍根据专业特点和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包括医疗设备、侦检仪器、交通工具、通讯办公、后勤和生活物资、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及疫苗制品和工作标识等。

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应佩戴明确的标识以表明身份,应配备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应急灯等,应向救援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和危险评估指导,使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都明确警示信号和撤退流程,确保自身安全。

6.2通讯与信息保障

省、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技术更新,利用移动指挥平台,实现救援现场与省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提高卫生应急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县应急信息通讯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确保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保障和维护信息畅通。

6.3装备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并落实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疫苗、消杀药品、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协调经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维护,使用后及时补充。

6.4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铁路、邮政、交通、民航、军队、武警、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保证卫生应急人员、伤病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卫生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6.5医疗救援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本辖区的战略性医疗救援基地建设,能承担大规模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和后方收治工作。要积极争取专款,加强医疗救援基地的备用床位、急救车辆、应急医疗救治设备和药品等储备建设。

6.6后勤保障6括

时)灾后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5.6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为参加地震卫生应急工作的人员提供必备生活物资,以保障其工作能顺利进行。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本地电力、水务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应急状态下水电供应保障,保证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为参加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的卫生应急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补助和保健津贴。

6.7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安排救灾防病专项经费和应急补助经费,并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8宣传培训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与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7责任与奖励

7.1责任

对在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7.2奖励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参加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晋升职称及晋级时优先安排。

8附则

本预案由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本地区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